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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媽買樓畀個仔 阿女怨無份
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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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社會重男輕女觀念根深柢固,有女網民指父母讓出已供完的單位給哥哥結婚,寧願外出再租樓住,惟她甚麼也沒有,認為父母「大細超」。有社工指,如家有兩兄妹,部分家長會傾向先為兒子置業,而期望未來親家為女兒準備居所。

近年不少家長會資助子女「上車」,即使未到適婚年齡,也願意一擲千金替子女付首期,為將來結婚作準備。有女網民指家有一個已供完的單位,父母將物業給了哥哥,讓他與準大嫂同居,父母則自行租屋住,因此感覺父母厚此薄彼。帖文說︰「其實我忍咗好耐,一直無講過出口,直到一次嗌交,我才講出來。阿媽無特別解釋,就話樓一定係畀阿哥。」

有過來人指,即使自己是孝順女,家用「畀到足」,但父母仍心繫沒給家用的哥哥,甚至獻上自己的物業。亦有人表示理解事主的感受,形容「明明自己貢獻多,但父母都唔係將資源擺響你度」。另有網民笑說:「有些父母會睇下邊個仔女最無能,就將層樓送畀佢,免得佢要瞓街」。

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助理總幹事蔣志恒指,如家庭祖籍潮州及福建等,重男輕女觀念尤其重。「譬如有一個物業,通常會優先給兒子,覺得女兒始終要嫁人,期望親家會為女兒及女婿準備居所。」

長者持自住物業較有保障

蔣又指,過去曾有個案是兩兄妹以父母名下公屋單位,用「綠表」抽居屋,最後居屋單位歸哥哥所有,令妹妹不滿。「重男輕女的觀念仍存在,女兒覺得不公平也可理解。」但他提醒事主勿抱「分家產」的心態,應反思是否真有需要物業,「如未結婚,純粹想攞定先,或會令家庭關係變質」。

香港長者協會主席麥漢楷指,事主父母將自住物業讓給兒子及未來新抱,做法有風險。「因為父母已年老,即使有退休金也難長時間租屋,他們也要為自己打算,至少應有居所先。」據其經驗,兒子婚後多是「親老婆多過親父母」,因此長者擁有自住物業較有保障。



u-01594-8  
揀樓次序: P05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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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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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之物
過主啦 發表於 2017-08-29 09:34:05 原文
潑出之水
命裡有時終需有,

命裡無時莫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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