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中,「禦寒」並不是必然的基本保障 撰文:曾醒祥
天寒地冬的日子,您會穿上什麼禦寒衣物保暖?羽絨?毛衣?樽領衣?Super Warm?Heat Tech?冷帽?頸巾?假如還不夠暖,可以配上暖貼或暖手蛋;再怕凍的,大可足不出戶早早躲進被窩高牀軟枕就是了。
可是,對各個懲教所或監獄服刑的囚友來說,「禦寒」並不是必然的基本保障。
我較早前跟隨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以公務探訪形式到監獄跟進個案,幾個囚友不約而同反映禦寒衣物不足。由於大部份監獄都是沿海或靠山位置,氣溫比巿區再低幾度,大家晚上都冷得無法入睡,寒流持續十多天並不是說句咬緊牙關就能熬得過去的。
據囚友半展示半描述,他們獲分發的有:一套基本犯人囚衣、一件底衫、一件衛衣及一件俗稱「太空褸」的厚衣,另外有五張氈及一份「氈皮」,再加兩張被稱為「藍單」的牀單,還有一對襪子。聽起來,有衛衣及厚衣,又有五張氈,應該很足夠了吧;但囚友表示,所有衣物物料均沒有禦寒功能,而那張氈的質地大概就像地氈,何來保暖?就算多蓋幾張還是會全身冰冷的。
儘管不能保暖,但在嚴寒之下,也就什麼都冚在身上算了。有囚友嘗試向職員要求多取「藍單」(囚友認為「藍單」裹身比氈子暖),但當然不得要領。另外,有許多新入冊的囚友都是剪陸軍裝,而監獄內並沒有冷帽提供,故光頭的囚友也就多幾分寒意由頭頂凍入心坎。據說,某些囚禁少年犯的懲教所,職員更是不容許犯人把衣服或氈子蓋過頭,頭部必須外露,若被半夜巡更職員發現會被叫醒。沙咀的過來人更說,由於職員每朝早都會檢查摺氈,若未能摺到「起角」便要「食雞翼」,因此他們大都會預先留起兩張摺得「完美」的氈子專用來放「面頭」作檢查之用,亦即是說那兩張氈子便要抽起不能用了。
因此在嚴寒之下,無論成人倉或少年倉的囚友們都會凍得發抖,咳嗽聲、噴嚏聲及索鼻水的聲音在深宵此起彼落,大家都睡不到覺。
其實懲教署也不是沒有正視過問題,囚友便讚賞署方臨時在飯堂和大倉加上擋風膠板,這已略為改善了監倉寒風霎霎的情況;可是懲教只應允把膠板封在大倉欄柵的下半部份,故冷風仍會從上半部的鐵欄吹進倉內。
囚友不是要爭取什麼豪華待遇,也明白不可能一下子更換全套囚衣及被墊的禦寒物料,因此他們只是希望署方可以彈性通融,在嚴寒之中給予人性的回應,保障他們不致凍得無法入睡,甚至生病連連。
根據《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第26項(1)(d)︰「醫官應經常視察,並向主任提出意見,包括囚犯的衣服和被褥是否適當和清潔。」禦寒保暖算是「是否適當」的必要條件之一吧。長遠來說,我們當然希望懲教署全面檢視現時衣服及被褥的質地是否足夠禦寒,若能與時並進換過新一批保溫物料自然最理想;但短時間內,也期盼署方可以通融,給予在囚人士可戴冷帽、頸巾及手襪,這已可大大增強囚友的禦寒能力了。
議員曾跟署方反映狀況,大致回覆是他們明白情況,已盡力改善;如果囚友有需要加衫或加墊,可以透過申請醫療檢查(署方用語是medical check)提出,若報告表示「有需要」便可批准;但大家都知道了,要在監獄提出看醫生,大概是要經過一輪頗繁複和官僚的程序,加上部份少年懲教所實際上也是難以提出要求的。
至於加「藍單」及在大倉上半部加膠板的請求,署方便以防止囚友自殺的保安理由拒絕了。因此,我預計得到,若要求頸巾或冷帽等要求,懲教又會搬出「保安大過天」理由:防止自殺、防止藏攻擊性武器等等;可是我想轉述囚友的一句話回應:「不是收起所有工具及喊打喊殺就可以防止自殺及打架的,而是給予囚友一個具『希望』的環境,教育他們對未來抱有『希冀』,那自然會愛惜生命。」
最後我欲補充的是,我看到懲教署的前線職員在寒風襲港期間也不好過。當天所見,好些懲教職員因工作關係也不方便穿上大褸,制服頗為單薄,看來他們在當更時也同樣吃苦。而我在翻查資料時,看見有懲教職員在網上討論區訴苦,指某些設備落後的監獄,連為留宿職員提供充足熱水沖涼的基本要求都做不到,令追更連連的職員難以抖足精神回氣,令工作士氣受損。若監獄能做好禦寒的基本設施,對前線職員也是一種保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