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資低
現行居服員待遇不穩定,原因是每個案家所需服務不同,服務時間各異,案家狀況也會變動;由於不穩定,自然給居服員保障不足的疑慮和憂心。
即便單位有心提高,又不能不考量移工、接案看護或坊間家事服務員的競合,使得年輕人無法將居服員納入職涯規劃第一選擇。
二、福利
員工能否在工作上投入更多,超越雇主預期,與受表揚、領獎金等各類激勵措施,以及各項福利有關。
尤其是居家服務這樣的工作,前述已提及本業待遇不高,如果再加上認知無法達成共識,機構、居服員以及案家對於服務內容有爭議的現象,更容易導致居服員缺乏動力,甚至產生工作倦怠。
工作、排休需要涵蓋人性的考量,以及保障勞動條件,才能讓人更願意為工作付出。
三、升遷機會等滿意度偏低
年輕人剛入社會,活力十足,充滿熱情,一定是對自己的職涯有相當的願景。
需要了解到,此願景來自職場有系統的專業訓練,有效提升服務品質後,才能助其完成生涯規劃。若缺乏在職訓練,工作技能無法不斷精進,當然影響留任意願。
衛福部積極規劃居服員多元升遷管道,除資深居服員可升督導外,已修訂長照服務法相關子法,明定一定年資以上之居服員可晉升管理階層,例如:擔任長照機構業務之共同負責人、主要負責人;此外,並鼓勵居服員創業成為「照老闆」,進一步發展職涯願景。
四、工時長容易影響生活作息
年輕人最大的優點和資本就是熱情,對未來人生的熱情、對投入職場的熱情。
但是,如果伴隨工作而來的是長期的、連續的憂鬱、挫折焦慮、身心疲憊、失眠,導致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減退等負面影響,工作專業技能便無法充分發揮。
最終不只影響身體健康、人際關係、家庭關係,恐怕再大的熱情、再多的理想都會被消磨殆盡。
試想:身心狀況不是在極度檢康的狀況下,如何執行照護業務?
居服員除了照顧案主,還需面對案主家屬的要求(合理的、不合理的,甚至過份的、肢體騷擾的),傳染病感染的風險,不定期輪班影響生理作息及等,都是壓力與風險。
此外,居服員可能在照顧過程中,因為揹負行動不便的案家上下樓,長久下來,容易發生如肌肉拉傷等職業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