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今年1月向懲教署投訴在監獄時不平對待,事達6個多月,懲教署終回覆投訴不成立。黃之鋒批評處理投訴過程黑箱作業。
黃之鋒作岀兩項投訴,一項在壁屋時少年監獄受到職員粗口罵,及摺氈蓆時「不合標準」,卻只有其一人收到警告信的不公平對待。第二項是,他於東頭成人監獄服刑時,黃指在沒有閉路電視的保安房內被完全「剝光豬」搜身,搜身後不准他穿回衣服,並要他踎低接受超過3分鐘問話。
黃批評,懲教署調查欠透明度,回覆時並沒有詳細解釋調查內容,使他難以提出新理據作上訴。他又指,懲教署曾以私隱為由,拒絕他申索被投訴者的口供內容,後來經過他再三要求後,署方職員才表示可以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申請。他表示,已入紙申請取得相關口供,「都唔知批唔批㗎,佢哋話要再傾下先」。
黃表示,已就結果向懲教署上訴委員會作出上訴,並計劃就東頭懲教所職員對他的不公對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作民事索償,「希望藉此能夠得到盤問職員嘅機會,睇下佢喺庭上口供,同調查時提交嘅口供有無岀入」。
工黨張超雄指出,懲教署年報顯示,2013至2017年,5年內經審批通過的543宗投訴中,僅有8宗是投訴屬實。他批評,懲教署的投訴調查組和投訴委員會也是同為懲教署職員,連投訴上訴委員會的主席也是懲教署副署長岀仼,「非官方成員都喺政府委仼,根本就喺自己人查自己人」。他又斥,現時太平紳士的探訪制度並不能有效反應獄中情況,「佢哋嘅交通由行政署安排,懲教署係無可能唔知,你話喺無預設探訪根本喺呃人」。他們要求成立獨立監懲會,並就投訴個案撰寫公開的報告,加強監察,以免其再黑箱作業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於今年1月向懲教署投訴在監獄時不平對待。
工黨張超雄批評懲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