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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興田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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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17: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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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圖文並茂,披露:「海岸海下灣公園捕海膽食,好鮮甜!」有關行為引來劣評。網上群組「山野龍咁威」揭露,有疑似港人駕水上電單車,在海下灣海岸公園捕捉海膽,即場拆殼品嚐,有關行為涉違反《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隨時罰款兼坐監。
保護區非法駕水上電單車
「山野龍咁威」揭露,有疑似港人組隊,成員包括中年女子,一行六七人,備潛水工具及魚網袋,在海岸公園的海面停泊多部水上電單車,玩樂拍照之餘,還穿潛水衣落海,把捕捉到的海膽即場拆殼,還放上社交網稱:「海下公園水底真係好多海膽,有排食!」有人大讚鮮甜,還有男子在水底向鏡頭展示捕獲的海膽。本報曾聯絡有關網民,但未獲回覆。
現時本港有不少一日遊觀光團到海下灣公園、荔枝莊等郊外遊玩,旅客坐小型玻璃底船欣賞海中生物,但不設水上活動。
《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例》規定,在海岸公園範圍內不得作出破壞海洋環境的行為,包括滑水、駕駛水上電單車及超逾十海里的速度駕駛船艇等。規例亦禁止未經許可的捕魚、釣魚、收集或擁有野生動植物,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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