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銷售員涉以虛假就業證明書扮低薪,與丈夫購買「白居二」單位無補地價被控。其中案件次被告、即替涉案女被告偽造假入職證明的紅二廣告公司男東主謝國鴻(38歲),早前承認一項虛假陳述罪,次被告今(7日)於東區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3名被告依次為,報稱國際化妝品零售商產品銷售員的36歲胡嘉朗、報稱廣告公司東主的38歲謝國鴻,以及胡的39歲丈夫譚浩傑。而否認一項欺詐罪的兩夫婦被告,其案件則押後,二人准繼續保釋。
次被告謝國鴻(蒙頭者)今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另外兩被告胡嘉朗(左)及譚浩傑(右)准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