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於去年4月29日中午發生居民自建房倒塌嚴重事故,造成54人死亡,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9,077萬元人民幣(約1億港元)。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周日(21日)公布調查報告,認定事故是因房主違法違規建設,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違法建築整治、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負責,推卸責任、放任不管,造成重大安全隱患,長期未得到整治而導致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中央決定對4名中管幹部問責,並對涉嫌違紀違法的62名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鄭建新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現職。
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違法違規建設的原5層及局部6層房屋建築質量差、結構不合理、穩定性差、承載能力低,違法違規加層擴建至8層及局部9層後,荷載大幅增加,致使2層東側柱和牆超出極限承載力,出現受壓破壞並持續發展,最終造成房屋整體倒塌。事發前,在出現明顯倒塌徵兆的情況下,房主拒不聽從勸告,未採取緊急避險疏散措施,是導致人員傷亡多的重要原因。
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及有關部門存在集中治理部署遲緩簡單應付、日常監管相互推諉迴避矛盾、排查整治不認真走過場、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房屋檢測機構管理混亂、自建房規劃建設源頭失控等問題,涉事房主和有關企業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經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委員、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胡衡華,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陳文浩,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吳桂英,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胡忠雄在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他們都負有領導責任,決定分別給予胡衡華、陳文浩、吳桂英黨內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胡忠雄政務記過處分。胡衡華曾任長沙市委書記及市長,胡忠雄曾任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