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廿三主日
讀經一(你若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恭讀厄則克耳先知書 33:7-9
上主這樣說:「人子,我要立你做以色列家族的警衛;你聽了我口中的話,應代我警告他們。
「為此,當我告訴惡人:『惡人,你必喪亡!』你如果不講話,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那惡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但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你如果警告惡人,叫他離開邪道,但他不肯歸正,離開邪道,他必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而你卻救了自己。」──上主的話。
答唱詠 詠 95:1-2, 6-7, 8-9
答:你們今天該聽從他的聲音,不要再那樣心硬。(詠 95:8)
領:請大家前來,我們要向上主歌舞,齊向救助我們的磐石,高歌歡呼;一齊到他面前,感恩讚頌,向他歌唱聖詩,歡呼吟詠。
答:你們今天該聽從他的聲音,不要再那樣心硬。
領:請大家前來,一齊伏地朝拜,向造我們的上主,屈膝示愛。因為他是我們的真神,我們是他牧養的人民,是他親手所引導的羊群。
答:你們今天該聽從他的聲音,不要再那樣心硬。
領:今天,該聽從他的聲音:不要再像在默黎巴那樣心硬,也不要像在曠野中瑪撒那天,你們的祖先,雖然見過我的工作,在那裡,他們還是試探我,考驗我。
答:你們今天該聽從他的聲音,不要再那樣心硬。
讀經二(愛就是法律的滿全。)
恭讀聖保祿宗徒致羅馬人書 13:8-10
弟兄姊妹們: 除了彼此相愛外,你們不可再欠人什麼,因為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其實「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裡:就是「愛你的近人如同你自己」。愛不加害於人,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上主的話。
福音前歡呼
領:亞肋路亞。
答:亞肋路亞。
領:天主在基督內,使世界與自己和好,且將和好的話,放在我們口裡。(格後 5:19)
答:亞肋路亞。
福音(如果你的兄弟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他們。)
恭讀聖瑪竇福音 18:15-20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說:「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去,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如果他聽從了你,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但他如果不聽,你就多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為叫任何事情,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得以成立。如果他仍不聽從他們,你要告訴教會;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你就將他看作外教人或稅吏。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我實在告訴你們:如果你們當中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無論為什麼事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成全他們,因為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集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上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