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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內地擁物業被舉報 內地部門助查證後收回單位
濫用公屋情況近年備受關注…為了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早前要求全港公屋戶申報資產…又計劃就舉報濫用提供獎賞。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在觀塘區議會會議上表示…公屋申請人及住戶都需要申報物業…當中不論在本港、內地或海外的物業。房屋署署長羅淑佩透露曾收到舉報…在內地部門的協助下…查證有公屋戶在內地擁有多個物業…超出資產限額…最終收回其公屋單位。她又說政府會審視個案…若公屋住戶因工作或升學而離港一段時間…只要有證明則不會收回單位。

不會漁翁撒網  有具體資料舉報才調查

房署要求住戶申報是否擁有物業…並向舉報者提供獎金。羅淑佩昨日(5月2日)在觀塘區議會會議上透露曾收到舉報…指有公屋戶在內地持有不只一個物業…署方將資料轉交內地部門…結果查證確有其事…該住戶在內地同時擁有住宅及商用物業…當確定有關物業具一定價值後…房署收回其公屋單位。她強調行動不會漁翁撒網…只會收到有具體資料的舉報才可調查…所以現時都未推行好市民獎或舉報機制已有很多人舉報。

繼承內地祖屋須申報 當局會作合理考慮

有區議員反映收到不少查詢內地祖屋價值如何計算價值…羅稱明白住戶可能會承繼祖屋…與多人一起持有…或位置偏遠沒太大巿場價值…但無論是否個人擁有祖屋都必須先申報…當局會作合理考慮。

工作升學離港一段時間 或不會收回單位

有議員要求打擊濫用公屋時兼顧法理情…羅承諾會人性化處理…她指公屋戶必須在港經常居住…舉例曾有住戶在疫情期間聲稱要回內地照顧患病親友…3年沒有在港居住…不過該個案在通關後9個月仍未回港…即使收到遷出通知仍拖了兩個月才回來處理…最終被收回單位。她說政府會審視個案…若住戶因工作或升學而離港一段時間…只要有證明文件則不會收回單位。

屋邨車輛問題

另外…羅淑佩回應有關屋邨停車場泊位數量問題時提到…收到不少外界聲音向她反映公屋戶…尤其新入伙公屋戶不應擁有太多車輛…但她表示明白到這些車輛當中部分屬「搵食車」…並非人人都以私家車代步…所以當局在每條屋邨入伙前都會先盡量做好區內的交通規劃。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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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225 非市一
22年9月  S2
24年8月 接受第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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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新4 G1376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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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2  G1380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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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做到"殺一儆百"效果!   做多幾單,應該托返樓市,自動退回公屋
擴3, G1450
7/2022 轉新3
31/8 見主任, 21/9收合格信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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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97 擴4+1  11/2016 藍咭  特快 2023(19XX) 2022(41XX)
第一派~安蔭村
(S4)21/06/2024 (S2)08/04/2024
(S1)12/2023 01/2024(見房協主任)  03/2024(見房署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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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3
G1407-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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