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爬爬下文亂左, 綜合一下:
1) 12/4/2017 上律師樓簽名(要齊人), 比尾數或做按揭的銀行過兩日過數? 帶齊文件, 人人都要有original address proof 定一個人就得?(老人家無address proof啦, 水電煤都係仔女比晒)?
2) 約一星期後, 19/4/2017再上律師樓拎收樓信(可以一人做代表)? 同日或事前可以約定管理處取鎖匙嗎?
3) 約管理處取鎖匙(可以一人做代表,但要有其他人的授權信), 大約收樓信後幾時約? 約到之前要比$79XX? 定係12/4/2017要開定票比律師樓比埋? $79xx入面有幾多係按金將來可以取回?本帖最後由 amyamyyotyot 於 2017-04-13 12:12:59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