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全部人住公屋更加無可能、咁無選擇已經係'吾公平' 了
sallyjeffy 發表於 2018-02-12 12:56:09 原文
掛住回應rathalos, 未得閒回應你……
其實就算全部人住公屋, 選擇都可以更多. 我意思唔係強制全部人住公屋, 而係允許全部人不論貧富都可以住公屋, 只要住戶無私樓, 或其私樓佔嘅土地面積不超出限額就得. 我重申, 我呢度講嘅係土地面積, 唔係樓面面積.
例如政府制訂, 每個市民嘅土地使用配額係3平方米. 咁市民可以自己決定將嗰3平方米完全用於公屋或私樓, 或者1平方米用於公屋, 2平方米用於私樓,總之加埋最多3平方米土地面積.
此外, 政府亦唔一定要將土地交予地產商發展, 反而可以讓n個市民湊夠人數, 自行搵承建商興建住宅畀自己住.咁樣, 我相信香港啲樓應該冇咁多黑廁, 開放式廚房, 棺棺材露台, 過度豪華嘅電梯大堂同走廊.
其實有好多嘢, 政府要做嘅, 實有方法做, 只差在想唔想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