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資助出售房屋 » 居者有其屋 » 銀河苑 » 裝修後房署會巡查?廚房門唔拆得/改得?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支持鍵盤翻頁

回應  CWL147 好似話你裝修要羅許可, 裝緊同裝完會影相做紀錄, CHECK 廚房門D高風險既野.....例如改開放式...
kwankiu 發表於 2017-10-30 17:02:14 原文

居屋應該不要...公屋就要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銀河苑wo
不是新居屋嗎?
房署那個section派人手來check你的裝修?  (公屋就話有屋村辦事處...居屋呢?)
又真的check到我折左廚房門改用電磁爐, 房署用什麼條例去要求我還原?
我唔還原房署耐我咩何? (釘我契?)
消防條例? 房署唔係執法部門wo

小女子不才, 求那一些表示房署會check的人解答。謝謝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回應 #12 caincub

不過,今期新居屋放棄過往的“康和式”、“新十字型”等單位設計,全新的單位設計標榜實而不華,室內不設梗房,廚廁等室內設施布局也與過往居屋的不同,五個分布在荃灣、沙田、青衣與元朗合共2160個單位中,絕大部分是打開大門見廁所,立即惹起議論紛紛。設于油塘的示範單位現場,不少準備申請的參觀人士已邊看邊盤算如何改動單位間格,希望將打算認購面積300多至500多平方呎的單位,用到盡。

不少人未抽到樓就已計劃“大執”,近32%受訪者稱會改動廁所間隔,例如將廁所門口位由原本對正大門,改為經廚房進入,這樣可保留一幅向客廳的牆身供擺放家俬;有人則不介意少一幅牆可用,打算將廁所門改為向廳,這樣就不用改動淋浴位;有人則打算擴建廁所。九名受訪者即15%人坦言,打算改動廚房間隔,包括改裝為開放式廚房,覺得這樣令室內空間“更好用”。

不過,擅改單位室內間格,分分鍾是違規僭建。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第36(4)條,任何內有便溺汙水設備的房間,不能直接通往用作或擬用作制造、配制或貯存供人食用的食物的房間。換言之,廁所門口位若改經廚房進入,可能違反相關規定,若業主在入夥後作出這改動,可能會被視為僭建,會被當局下令還原。事實上,房屋署于90年代曾大力打擊公屋住戶擅改單位廁所門,當時有不少住戶將廁所門改經廚房進入,房署引用租約條款與相關的衛生與消防條例,終止租約收回有關單位。

改建需先獲屋宇署批準

根據建築物(建造)條例第90章及消防條例572章,就樓宇耐火結構和逃生通道的要求,開放式廚房不能設于單位唯一通道旁,例如大門,以免影響逃生,惟今期居屋的廚房位于單位大門旁,若改為開放式設計,有可能違反規例。

執業建築師解端泰指出,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對廚房的牆身、防火門,以及廁所通風與采光都有一定要求,業主若要合法拆牆改建,部分工程或需事先取得屋宇署批準,不能隨意改裝單位。執業建築師岑延威坦言,“要合法改建(開放式廚房),有相當大難度”,尤其是開放式廚房需配備消防灑水器、警報器等裝置,有關裝置更連結到公用消防設施,工程頗為浩大。

房屋署表示,需進一步研究上述有關改動,是否符合建築物條例等相關需要。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消防問題, 改電磁爐應該ok
消防條例應該係比明火煮食(好多新樓係open kitchen都係用電磁爐...)

不過我無詳細去了解消防條例, 所以大家最好問專業人士www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回應 #11 CWL147

居屋都要....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銀河苑wo
不是新居屋嗎?
房署那個section派人手來check你的裝修?  (公屋就話有屋村辦事處...居屋呢?)
又真...
caincub 發表於 2017-10-30 17:10:25 原文

高手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4 caincub

電爐都要屋宇署批呀....仲唔係必批, 仲要加防火煙霧感應個D...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唉...我開頭都唸住開放式....點知捉既要8000裝返....本帖最後由 kwankiu 於 2017-10-30 17:21:47 編輯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caincub
不過,今期新居屋放棄過往的“康和式”、“新十字型”等單位設計,全新的單位設計標榜實而...
kwankiu 發表於 2017-10-30 17:16:42 原文

你講緊係公屋case, 公屋因為房署和住戶係租約關係, 房署用租約踢你走
但居屋...你已經係100%業主(唔係100% 業權只係因為你按左層樓比銀行, 唔關房署事)

而你所提及既建築物條例& 消防條例, 房署非執法人員所以佢唔會理咁多...


正常執法部門係收到投訴先做野(好得閒好多人手咩)
非法唔一定會被要求修正,
當然啦, 有事發生保險包唔包又另一問題
所以非法野做唔做閣下自理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回應 #19 caincub

當屋宇署接到懷疑違例建築物/違例建築工程的投訴,屋宇署會派員或聘請顧問進行調查,並會根據經諮詢公眾後訂立的清拆僭建物政策,採取跟進行動。

發出 「警告通知」/「命令」
如調查屬實,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採取下列行動:
  • 就進行中的工程,發信著令業主停止有關工程;
  • 就已完成的工程,向業主發出 「警告通知」 或 「命令」 ,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間內拆卸違例建築物。

不遵從 「警告通知」 的後果
  • 如業主沒有在「警告通知」內的指定日期前將有關的違例建築物拆卸,屋宇署便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將有關的「警告通知」在土地註冊處記錄在案,造成物業產權負擔,物業在樓宇買賣時的價值將可能會降低或構成障礙。
  • 若情況有變,例如有關的違例建築物對公眾構成危險、或變成大型清拆行動的目標等,屋宇署會考慮再向業主發出「命令」要求清拆有關的違例建築物。


不遵從 「命令」的後果
  • 如業主不遵從屋宇署發出的「命令」清拆違例建築物,屋宇署可指示承建商代為清拆違例建築物,並會於事後向有關業主追討工程費及監工費。
  • 屋宇署亦可對不遵從「命令」的業主提出檢控。業主若沒有合理辯解,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一年及罰款港幣 $200,000。若違法情況持續,會被加判每日罰款港幣 $20,000。
  • 有關命令亦會在土地註冊處記錄在案。物業如有按揭,有關的財務機構亦可能會獲得通知。
本帖最後由 ic112 於 2017-10-30 17:35:18 編輯
"我要買樓"?含啦。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