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居屋裝置分類應該分別不大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據2016年修訂的最新指引,公屋單位的固定裝置分為甲、乙、丙三類:
甲類 - 不准許改動的裝置,例如廚房、廁所或浴室間隔牆、大門、廚房門及隔音窗等;
乙類 - 可改動的裝置但必須事先得署方批准,例如廚房灶台、窗花及廚房牆身瓦等;
丙類 - 可自行改動而毋須得到房屋署批准,例如睡房和信箱門鎖及室內油色等;
而上述固定裝置分類展示於各屋邨管理處告示板,以供租戶參考,至於申請改動乙類固定裝置的程序則會於租客手冊內列明。
如有發現違規改動單位涉及樓宇結構安全和公眾衞生,房署會發出修復通知書,租戶需於接獲修復通知書日期起60天內完成復修或還原。如有些修復工程,較為複雜而需較長時間方可完成,房署表示會按個別情況考慮延長其修復時間。若租戶未能完成修復而沒有合理解釋,房屋署會考慮對其單位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