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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資助出售房屋 » 綠表置居計劃 » 麗翠苑(綠置居) » 【投票】綠置居由4座改為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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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仲未計改為綠置之後,令到公屋單位私有化,減少咗因為富戶/濫用等問題嘅潛在可回收量,長遠而言可以話係甚至減少咗公屋單位供應量。
據你補充的一點,我亦提出相對的論點,
當綠置戶買了單位,在補價之前,跟居屋一樣,是可以流轉的;
但每次流轉,都是綠表買家(白居二不能),都會產生多一間舊公屋。
產生多一個配額給新申請公屋的人去編配。
超越新加坡: 停建公屋,新樓都是綠置居,降價到略高於成本價及未來維修費出售。
穩定樓價: 取消白居二限額,中低收入家庭任意申請買二手居屋/綠置居/租置。
優化居屋/綠置居: 調高2B/3B比例,大量發展臨近深圳及關口的地區,鼓勵生育及護老,四人以上家庭優先配額,免壓測十成按揭30年。
接管所有公營房屋的管理權: 改善居住質素,杜絕各屋村業主立案法團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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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9 Eiffel

申請綠置居嘅公屋戶只係由一個公屋單位,搬去另一個原先係公屋單位嘅單位,呢一方面嘅比較應該係同性質相似嘅「調遷」作比較,而非與「編配」作比較。實際上,可編配予公屋申請人嘅單位數量並無因為咁而多到。


既然申請綠置居嘅公屋戶只係由一個單位,搬去另一個單位,即係佢哋所居住嘅單位數目仍然係冇改變,希望有多一個單位嘅公屋戶仍然會申請公屋,申請量仍然會增加。而喺呢一方面同你所講嘅「減少新申請公屋的編配量」並無關係,因為申請量多咗,實際可編配量係冇少到,而且「綠置居減少公屋申請」呢個講法亦都唔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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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2 dragon00

跟「調遷」作比較,可以:
我們可以聯想提供綠置居,就是提供一個調遷機會,
這個機會是要付出百多萬,去跟輪侯者換取一個新單位。

得益的,是房署及綠置居戶主;
損失的,是輪侯者,失去了市區新樓的選擇權。


這輪侯者失去的本來利益,原先是政府(房署)提供的,
現在政府(房署)回收了這個利益,換來每個單位超過100萬的收益。

明眼人很清楚,房署這個收益,對於香港每個人都有利。可以說沒有這個收益不行!
有了這些收益,不論公屋租戶可以受惠(不用加租),納稅人可以受惠(不用政府撥款補貼支出),新申請公屋的也可以受惠(令房署有足夠儲備去建設新的公營房屋)

相反去睇,假如無咗呢筆收益,房署無錢起樓,對申請者就等得更長,租戶又要加租。若果財困嚴重,甚至納稅人都要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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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反 兩方。。

婆有婆說
公有公說

哪個不是為自己著想的。。
G129
  市4     
14/5/2018,見主任 ,
3/10/2018,  ->S2
22/5/2019,麻雀雖小的平租金安樂窩小籠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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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1 Eiffel

已購買綠置居單位嘅住戶只會喺換私樓嘅情況下先會騰出綠置居單位予綠表人士。雖然綠置居或者可以成為公屋戶嘅換樓階梯,但係受到綠表人士嘅可負擔程度,即係入息同資產所影響,綠置居嘅升值程度冇可能可以令住戶喺售樓予綠表人士嘅情況下,可以比佢哋換到私樓。譬如話,現時綠置居售200萬、私樓單位售500萬,而綠置戶現時沒有能力購買私樓單位;若干年後,假如私樓升價一倍至1000萬,喺綠置居售予綠表人士嘅情況下,考慮到綠表人士嘅負擔能力,呢個綠置居嘅售價係唔能夠追得上私樓嘅升價情況,即係升價500萬,使得綠置戶由冇能力買私樓,變為有能力買私樓。喺樓價下跌嘅情況下,綠置居可能成為負資產,更加令綠置戶唔能夠換樓。亦即係話綠置戶唔可能由冇能力買私樓,透過綠置居而變為有能力買私樓。因此,綠置單位嘅輪轉喺呢個情況下,唔能夠話額外增加咗可編配量。
喺你所講嘅情況中,原先由公屋轉綠置一戶如果本身無法購入私樓單位,就唔會出現喺售樓予綠表人士下,該綠置戶可以換私樓嘅情況;相反,如果公屋轉綠置一戶可以喺售樓予綠表人士下,可以換私樓,該戶本身就有能力直接公屋換私樓。因此,考慮到實際情況,係做唔到你所講嘅理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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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Eiffel

已購買綠置居單位嘅住戶只會喺換私樓嘅情況下先會騰出綠置居單位予綠表人士。雖然綠置居或...
dragon00 發表於 2019-01-10 15:40:59 原文
本應從實際數字去看,留待日後才可定論。
不過,有幾點可以駁斥,綠置居不可能沒有流轉
第一是綠置居申請資產收入是沒有上限的,已成為富戶逃生門。 不用擔心他會可以繼續升LV。
第二是時間因素,從前沒有能力,不代表以後沒有能力。尤其是二代長成,賺錢能力增,選擇一開二與及搬較大單位都係有可能。
從以往居屋政策的實例中,可以流輪的單位,不繼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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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3 Eiffel

你呢個解釋方法我會睇做係透過出售單位,使得房署有能力興建更多公屋,從而增加公屋供應。
不過要考慮到興建公屋係由政府以公帑出錢,喺政府坐擁大量財政儲備嘅情況下,根本唔會出現到要靠賣樓嚟興建新公屋嘅情況。

再講,所謂嘅售樓收益並未扣除成本,實際利潤遠低於單位售價,實際影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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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Eiffel

你呢個解釋方法我會睇做係透過出售單位,使得房署有能力興建更多公屋,從而增加公屋供應。
...
dragon00 發表於 2019-01-10 15:58:53 原文
參考過往新聞,賣42折,扣除成本確是平均每間賺100萬多些。但出租每間每月蝕幾百元。
另外,房署財政向來獨立,
不用經過立法會乞錢的。

政府就只提供廉價土地罷了。

若非房署有米,面對現時議員經常諸多刁難的作風,拖慢了行動力,影響的是輪侯時間本帖最後由 Eiffel 於 2019-01-10 16:07:2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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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6 Eiffel

綠置居可以作為富戶逃生門,但富戶本身就可以透過富戶政策收回公屋,而無需由原先新建公屋單位撥出單位去安置佢哋。
另外如果第二代本身已經有更大嘅經濟能力下,係無法喺不超過入息及資產限額底下去申請另一個公屋單位,而透過調遷一開二本身就唔係一件容易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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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8 Eiffel

呢度我冇做到資料,不過重點係,政府有排都未去到要靠賣樓去維持公屋興建嘅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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