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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carriewwf

一定要罰狗狗企!
VickYeung 發表於 2011-12-6 22:15:31



好慘呀,俾人罰,見佢C狗咁既樣,都真係好可愛,唔捨得鬧啦 你睇你幾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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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0# VickYeung


歡樂香江幸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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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慘呀,俾人罰,見佢C狗咁既樣,都真係好可愛,唔捨得鬧啦 你睇你幾幸福~
MaggieWong 發表於 2011-12-6 22:28

我梗係知自己已經好幸福啦!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發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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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carriewwf

一定要罰狗狗企!
VickYeung 發表於 2011-12-6 22:15


首先,去漁護署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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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關貓咩事, 房處都批准養貓, 但要已絕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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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關貓咩事, 房處都批准養貓, 但要已絕育!
zoe_natrual 發表於 2011-12-7 11:03:07

我都唔明點解!
歡樂香江幸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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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6# carriewwf 蝦D人唔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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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三: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其他野生/入口動物和馴養農畜一律嚴禁在公屋飼養。

「家庭小寵物」包括時下寵物市場供應的小寵物,而且一般養在籠、展示箱、水族箱或其他特製容器內,例如貓、雀鳥 (鴿子除外)、倉鼠、龍貓、葵鼠、兔子、烏龜、水生動物等。如欲養貓的租戶,應安排貓兒預先接受絕育手術。

房署會採取「可暫准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根據有關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 (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一次過批准,才可繼續飼養狗隻。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租戶如兩次違反飼養狗隻的守則,有關批准便會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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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8# zoe_natrual


    無錯!狗就一定係唔得架啦
貓只需絕育就可以,當然唔好整到一陣異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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