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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離婚除戶籍名, 有誤導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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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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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冇証據= 冇用...你好好好得閒可以去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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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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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有投訴電話,打去試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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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5 ChenChen

個主任都吾知調左去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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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發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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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咪即係哂氣?
biglee177chu 發表於 2020-08-10 13:57:02 原文
樓主:你唔透露前因後果,好難判斷是否誤導?如果你真係氣難下,不必理會有冇結果?鼓起勇氣去投訴佢。記得信內交代清楚時間、日期、地點、人物(真名),此人曾說過什麼…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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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誤導?
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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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冇規定唔可以在同一間公屋居住!
歡樂香江幸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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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6 Alvinryoko

同意,佢地最多咪同流主解釋,
乜野溝通誤會呀...
都係門面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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