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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如未婚夫本身有物業, 是否一定要加入戶籍或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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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0120

兩年申報又洗唔洗計埋佢?
vtw0454 發表於 2020-09-25 11:32:19 原文
衣家可以吾申報,但結左婚後,之後都係要經常要面對呢個問題,當然你可以繼續選擇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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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房署會清楚哋
擴4 G1345xxx
3月11日第一次東涌唔要,請問第二次要等幾耐,已參加天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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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岩問左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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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vtw0454

正常情況下戶主已婚必須要加配偶名,至於可否除名或不加配偶名,你可以去樓下房屋事務辦事處問下
2020年安居於富暉樓。(歷史點我個名入去望)
請各位在個人簽名留腳印(藍卡編號,日期,人數):
http://cyclub.happyhongkong.com/memcp.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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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4 saku

已經問了 佢地話本身有公司,而之後結左婚唔一定配偶名額落間屋到,現時政策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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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岩問左 tHX
vtw0454 發表於 25/09/2020 11:52:57 原文
可唔可以話俾大家知答案呢
個個都代朋友問?
你係:真八卦? 真多事? 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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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岩問左 tHX
vtw0454 發表於 2020-09-25 11:52:57 原文
樓主:請問房署的回覆是什麼?願意分享嗎?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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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話本身有公屋,而之後結左婚唔一定配偶名額落間屋到,現時政策無規定,因為間屋無佢配偶份,入息資產將來都不用加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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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前見主任,有一仔一女,主任話:“如果遲d仔/女任何一個先結婚,先結婚葛可以加名,咁遲結婚葛就唔可以加名,如果遲結婚果個要加名,就要遷出”,其實可以理解為冇話一定要加名,不過你打電話去問下會穩陣d
G1325 市4
2013 3月藍卡
2020 9月中S1
2020 9月尾S2
2020 11月2日首派 已拒絕
2020 11月7日S2
2021 1月8日S4 等信中
2021 1月19日收信-富山邨富信樓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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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9 m53231

我打左啦,就係你拎左匙之後,可以自行決定加唔加人,但未拎匙,家庭人數有變就一定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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