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4個方案,你比你阿哥選。我係你阿哥就一定盡快自己排過間公屋,有一個真正屬於自己既家,否則真係就好似愛回家咁,阿叔一直同樹根一家大細一齊住,唔係拍戲,事實好難相處。
1. 你阿哥同伴侶兩人重新排公屋,但你地3人需要至少同住7-8年直到阿哥一家派屋搬走,之後會重新審核你公屋資格,如果合格就會轉戶主比你,但會屬於超級寬敞戶,會轉細位單。
2. 你同阿哥一家人一齊住,直到你單人排到公屋,但單人你至少55歲以上先會有機會派屋。
3. 你同阿哥一家人一齊住,直到你結婚,將來你自己一家重新排公屋,但你結婚後需要先退名,因為你無法將自己伴侶加至阿哥公屋戶籍內,等派樓7-8年中,因為你已經無戶籍,一係住伴侶屋企,一係租樓住,一係繼續同伴侶屈蛇係阿哥公屋7-8年,但我認為只要你一退名,你阿哥就會立即踢你走。
4. 你同阿哥一家人一齊住一世,即使你唔係戶主,但因為你都係家庭成員,而且已經成年,除非得到你簽名同意,或者自願離開,否則你阿哥即使是戶主,也無權自行刪除任何一位家庭成員戶籍,電視已經報導過好多單新聞,只要係家庭成員就有權住係該公屋,而且房署白字黑字寫明,戶主刪人必須得到全部家庭成員簽名同意先可以刪該家庭成員戶籍。但家庭成員則可無需得到戶主同意,自行簽名離開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