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20 vtw0454
(如果你是戶主)領証後,需要申報婚姻狀況,即是加名.加名需要申報資產.
(如果你只是成員)婚姻狀況,不會加名, 所以你可以在慢慢申報. 反正不會影響. 如果結婚後需要同住在公屋, 還是盡早申報一下婚姻狀況, 雖然沒有加名,這樣ta就是有居住權.
關於資產, 新入住公屋有10年免申報資產, 除特殊狀況外. 如:加名,等...., 你可等下次需要你申報時再申報.
以上是個人理解, 沒有深入了解房署修例, 有錯請告知勿插.
本留言最後由 m53231 於 2020-09-25 13:10:36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