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香港人,絕對離婚令已經有,並已經交左俾房署,同我已經申請分戶,但房署既人就話要等我前夫簽名將個戶主轉俾我先得。但佢一直係到拖唔肯簽。。。我一直都有社工跟進,因為公屋單位在天水圍,而我同小朋友已經搬返呀媽度係葵青區所以打算申請調遷。社署姑娘都好support 我地已經寫哂信俾房署,但房署既職員一直都話要我前夫同意先可以做到下一步。。。一路等。。等。。等。。早幾日見到房署來電我仲滿心歡喜以為有消息!點知打黎係叫我交租!真係好嬲!我就問房署主任:咁如果佢一直唔肯簽咁我同小朋友係咪一世都唔洗指意有屋住?你地冇強硬既手法去對付佢咩?跟1個主任就同我講,如果佢一直唔簽咁我地就會出遷出通知書俾佢,但需時好耐同都幾麻煩,所以我希望可以同佢溝通多幾次,盡量令佢肯簽。。。但現在最重要的係交租,因為如果個單位欠租,有名的都會被取消戶籍而且會被凍結兩年之後先可以申請公屋!
聽完我真係好嬲!想搵社工但係5點半鍾社工收左工。。。諗住第二日打又撞正打風!到依家都未知可以點做。。。。。希望大家幫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