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不是錯但容易誤導人以為公屋戶又有着數。你講的比較不知道誰發明。我收信只說單位面236呎。如再看居屋...
TT168168 發表於 2017-10-15 15:08:23 原文
實用面積, 可用面積, 建築面積皆有條文定義, 唔係你定我定, 係政府定
普遍無知小市民好容易被誤導係可以理解
因為以前居屋除左新十字型兩房係401呎之外
和諧式兩房(507~534實呎), 康和式兩房(506~517實呎)都係5字頭呎數, 而且亦有大量3房, 比絕大部分公屋大
所以導致居屋比公屋大思想廣泛流傳
而現今政府起嘅居屋比公屋細
你同我都唔會想見到
本帖最後由 23470335 於 2017-10-15 15:23:50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