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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離婚後搞公屋轉名 但前夫唔肯簽名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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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飛faiyu772

多謝你嘅建議,其實我都搵過社工,社工話尼d情況要俾房署處理,佢唔清楚房署做法,感覺...
Supermami 發表於 2019-05-04 09:37:52 原文

你說:(感覺社工怕麻煩唔想幫我)!為什麼會有這感覺?社工主要就是處理麻煩嘢喎,你一定要搜尋住所附近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絕對不能跨區的!因爲他們會耍太極推走你,假如上次那間你覺得不好,就試試另一間,其實同一區係有其他志願機構的,這個案亦只有社工才幫,呢間唔得,就去第二間,直至到有社工接手為止。師姐你不用多謝我,我是以事論事而已,因為,成年人做事就是需要理智。

本留言最後由 飛faiyu772 於 2019-05-04 10:41:44 編輯
翱翔天際⋯俯瞰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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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離婚,就心平氣和,去解决件事,方法總有既,事情5係你講人地就要做,係要商量地解决事,先不講佢對家庭有多不好,但事實佢是户主,不簽名轉户主,也實屬正常,佢不是全部錯都是他,換轉係你,你也未必會轉,用理智方法解决,想求人幫手,也首先要自已客氣先,才可以有商有量
登記:2013年4月12日 編號:U03347、因公屋除名排快3年等於2010年4月登記日期
申請離1  2016年9月轉離2 G13669-13679、扣餘時間1年半由2015年2月起排家庭隊計起
2019年4月見主任由離島轉擴展再轉市區、直到2023年5月未有再審查見主任直接收合格信、
因要照顧東頭村的姐姐、指定要黃大仙區、2023年8月1日第一派竹園南村秀園樓中層、拒絕、
2023年9月13日第二派美東村美仁樓高層XXX室、完美開心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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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網友都講得好啱,應該搵社署傾,再由社署轉介房署,派另一間屋俾你,甘就可以避免將來有任何麻煩,舊屋俾你都唔好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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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謝大家嘅熱心建議,我會採納大家嘅意見,希望事情可以早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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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1 Supermami

我老公都系咁 社署介入都無幫忙
G1346 擴2 (2014.2月藍卡)2017年轉擴4
2019.3.20.S1— 6.3見主任—6.21S2 .2021.4.16轉市4
8月6首派 愛民民信  11月10二派彩雲明麗
1月7日終極一派 南山………….邨 (指定區)
6月17最後一派….(….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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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手續已全部辦妥,我擁有子女嘅獨有撫養權。戶主係前夫,我上星期去屋邨辦搵主任想搞間屋嘅轉名手續,主...
Supermami 發表於 2019-05-03 22:23:23 原文
你D仔女若不過18歲,試找明愛向晴軒求助,向晴熱線電話18288(24小時)。他們可提供暫時居所。若房署能做恩恤,可改配其他屋好D。希望你能早日解決。



2012年7月申請
19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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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係戶主,你唔係,冇得強迫佢搬走,你搵社工幫吓你提意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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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6 cat@@cat

多謝你的意見,請問搵明愛是否會好過搵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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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cat@@cat

多謝你的意見,請問搵明愛是否會好過搵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Supermami 發表於 2019-05-04 22:00:04 原文
你試下,我冇找過,我朋友找過。幫到你便得。社署有D真係hea做(但都有好有心的),但有D程序又一定找社署才得。其他機構可以幫你其他野的。試下又吾會差過現在丫!加油
2012年7月申請
19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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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謝大家嘅熱心建議,我會採納大家嘅意見,希望事情可以早日解決!
Supermami 發表於 2019-05-04 12:58:54 原文

師姐:我找到一些資料,你先瞭解自己有那些權益。社署一般的做法,嘗試協調令雙方達至共識,但亦有機會未能傾妥,所以,你要有心理準備,這過程不一定很快完結!!

(一)房屋署每年都會撥出一批公屋單位,給社會福利署作恩恤安置之用,社署屬下的社工,可因應求助人的家庭需要而作出推薦,讓有緊急需要的家庭,優先獲得編配房屋而無須以一般程序輪候。但由於這類恩恤安置的單位不多,所以只考慮需求最迫切的家庭(例如被虐配偶及子女)。

(二)如果社工認為你的情況,未能符合恩恤安置的條件,但又有實際的住屋需要,你可以向社會福利署申請租金津貼,津貼額按照你的家庭人數,和所住地區的租值計算,以一個三人的單親家庭為例,每月大概可得津貼約2,5003,000元。如要申請以上兩種,由社會福利署提供的住屋津貼,你必須證明你已決意離婚,証明的方法,是先到法律援助署申請離婚。一般來說,你在法援署,辦了初步登記後需要等候兩至三個月,待法援署審核完你的資產及入息情況後,便會發信通知你是否接受你的申請,如果你的申請被接納,信上同時會告訴你,負責律師的姓名和正式約見你的日期。當你接到這封信後,便可立即到社會福利署申請住屋援助。如果你委託私人律師辦離婚,你亦可到社署申請住屋援助。只要你的入息及資產情況符合社署所定的貧窮水平,你仍有資格申請援助。假如你決定了離婚而感到有即時遷出住所的需要,你亦可考慮入住一些免費的短期宿舍,如和諧之家丶恬寧居丶昕姸居和維安婦女中心。所以,即使你有經濟困難,住屋問題仍是可以解決的,你可以接觸,各社會服務機構之家庭服務部或社會福利處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它們可以為你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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