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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提及業主委員會同法團分別
即使唔成立法團,稍後都一定要組業主委員會,係公契規定。咁點解唔成立法團而要成立業主委員會呢?兩者有咩分別?有咩好處,有咩唔好處?山竹又唔講下,一味叫人反對組法團,點知原來組業主委員會仲衰,咁到時係咪你地俾山竹誤導呢?
如果你地有留意,法團同業主委員會係兩樣完全唔同o既野黎。業主委員會基本上其實等同公屋o既互助委員會,純諮詢組織,無任何實權。房署同埋管理公司可以完全當你無到,自己話晒事。幾多新樓盤,由地產商管理,鐘意點就點,完全唔理居民意見,就係因為地產商渣住好多業權份數,唔俾居民組法團。點解地產商要咁做,因為佢地可以話晒事,管理費鐘意加幾多就加幾多,俾咩服務你就俾咩服務你。投訴當食生菜,你有你投訴,我有我繼續搵錢。
當然,法團亦都有佢好處同唔好處。一味發掘佢o既唔好處,任何野都唔會好。反對法團完全唔係問題(我開頭都講左贊成下年年中至尾先成立),但你地忍得到而加既管理咪得。房署管理,永遠都係以穩行先,一齊不變,唔會加唔會減。
唔好又要有咩優化野做,但又唔肯組法團,房署真係睬你都傻。
第四:其他無知言論。一開始已經講兩位鬧走同趕走雷議員,令雷議員唔理景泰苑啲野,所以啲野無人做。咁而加平時係度搞活動果個雷議員係假架?如果議員係咁容易可以趕走,就唔會有咁多政治問題啦。山竹有無試過搵雷議員幫手搞屋苑啲維修呀?雷議員係咪真係答山竹唔會再理屋苑入面啲野呀?無證無據o既野,係人都識講。但最估唔到係,竟然有一班人信。
派信o黎件事上話管理公司要登記同埋無擺箱。大佬呀,房署管理既地方,全部人入信箱都要登記架啦,登記梗係包埋電話架啦,無電話有起事上黎點搵派果個人。你唔係以為座頭會有業主電話呀,如果係o既話要報警啦,座頭係唔應該有業主電話。「業主」唔係大晒,如果照你咁講,以後個個人入黎,講聲自己係「業主」,咁就放人上樓啦。
話管理公司無擺箱又係傻。山竹自己都知o黎個係私人行動啦,咁私人行動管理處點會幫你手呀,管理處不嬲都中立架啦。咁如果今日有班支持召集人o既又話要擺箱,聽日支持組法團o既又話要擺箱,管理處咪要擺幾十個箱係座頭?要交咪交去管理處個信箱,果度行過去10秒。連果10秒都唔想行,咁都睇唔到你地反對o既決心有幾大囉。
最後:山竹目的。等我扮一扮山竹。咁強烈反對組法團o既原因係邊呢?
首先,一定唔會係房署,房署不知幾想甩身唔洗做。第二,唔會係管理公司,組左法團,管理公司可以加人加酬金,唔洗俾房署限死。第三,唔會係支持組法團既人。咁最有可能o既會變成兩類人:
一,雷議員o既人。照山竹所推測,鄺馮兩位係唔鐘意雷議員,如果組左法團一定唔會俾雷議員係景泰苑做事,所以有可能係雷議員既人,煽動居民唔好組法團。因為係房署管理下,房署無得拒絕雷議員。
二,被退選o既人。好大機會係之前想參選,但因為埋唔到堆,所以俾人踢左出黎,覺得自己拎唔到著數,所以深深不憤,寧願攬炒都唔想屋苑組到法團。
是人是鬼,大家自行判斷。最重要係,凡事自己用腦諗清楚,唔識就睇下啲資料,唔好人講乜就信乜,好易俾人誤導。
我唔希望出面啲人講o既「綠置居全部公屋人,質素咪又係咁垃圾」變左做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