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而覺得
如果能跟治療師建議的改裝修
就邨邨都是合用。
如不能改動裝修
就難有一間是合適。
安居62 發表於 2021-12-27 11:07:33 原文
安兄:
*有關部門最廢就係講一套做一套,佢哋網頁會提到,居住單位如需改建以切合個別殘疾人士的需要!
**這些當然要包括電掣,因為電器用品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而且位置的高度,要配合輪椅使用者。
**房署嗰班生物雙腳正常運作,完全唔明白人哋長期坐在低角度嘅困難!
**治療師並非收$做事,身分雖然特殊,但沒有利益衝突,
**一切都是為病患考量,全部都有數據支持,他的意見最中立,
**其實有關部門,只需要依照職業治療師的建議去改就可以了。
本留言最後由 飛faiyu772 於 2021-12-27 11:55:07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