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如果係咁講,有物業限制就吾公平了,李+x點申請?將公屋當公共圖書館咁諗:自己屋企有書就唔畀佢借書?...
sallyjeffy 發表於 2017-06-24 21:34:12 原文
唔好意思, 之前為咗簡短, 講得唔夠詳細, 點知而家要補充.
我之所以認為公屋不應設入息及資產審查, 係因為呢個理念: 土地係自然資源, 每位香港永久居民都理應有平等權利使用, 政府應該對每名市民設定一個相同嘅土地使用配額(例如每人200呎), 讓市民買私樓唔超過呢個面積, 就無需付地價, 就算嗰啲有錢畀地價而可以住大啲嘅人, 都應該設個上限(例如最高1500呎); 而唔買私樓, 住公屋嗰啲就不需查收入及資產,只需查有冇私樓. 有私樓嘅話, 即係已使用咗佢嘅土地配額, 所以唔可以住公屋.
不過考慮到有些業主嘅私樓好細,又多人住, 所以呢個做法其實可以微調嘅. 例如如果某業主間私樓得300呎, 但有5個人住, 佢哋仍然可以申請公屋, 不過就唔可以畀大單位佢哋, 只可畀細單位. 因為佢5個人住300呎私樓, 平均每人得60呎, 遠遠未到每人200呢個界線. 當然, 如果個業主有間千呎私樓嘅話, 就肯定就冇得住公屋.
至於你話土地不足, 呢個係政府講出嚟昆大家嘅. 土地係有, 只係唔畀窮人啫. 啟德機場關閉咗咁耐, 有幾多土地用咗嚟起公屋 / 居屋? 有啲屋邨, 例如山谷道邨, 拆咗之後點解唔重建, 而係起私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