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年底消費旺季,市民開始為慶祝聖誕節及農曆新年而張羅,加上大量外地旅客來港度假,與市民同慶佳節,帶起旅遊及零售業市道暢旺。零售業、飲食業、酒店業等正急需招聘大量兼職工來協助推廣銷售,絕對是待業人士、學生及家庭主婦的好消息。不過有意兼職者事前最好先了解兼職工的法定勞工權益,知多一點,大家就可以安心地賺多些pocket money了。
1.《僱傭條例》保障
別以為兼職工就不受現行《僱傭條例》的保障,根據香港勞工法例,任何全職或兼職僱員(包括臨時僱員)都會受到法例的基本保障,而《僱傭條例》所賦予的基本保障及褔利,包括:工資支付的保障、扣除工資的限制、法定假日的給予、僱傭保障(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職工會會員不受歧視的保障、僱主提供僱用條件資料的責任等。
2.連續性合約保障更多
符合「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即是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受僱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便享有更多保障,包括:休息日、有薪法定假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生育保障(產假、產假薪酬及懷孕僱員不受解僱的保障)、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僱傭保障等。
3.工傷都有補償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任何全職或兼職僱員因工受傷,僱主均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向僱員作出賠償,包括支付工傷假期錢、醫療費用,及永久完全或局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而僱主(包括判頭、包頭等)必須為每名僱員投購工傷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
4.最低工資保障
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已於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每小時30元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適用於所有僱員,包括全職或兼職。
5.兼職有退休保障
僱主及兼職工都要參加強積金計劃(即MPF),因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在書面或口頭僱傭合約下僱用期在60天或以上的全職及兼職僱員,不論每周工時,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另外,受僱從事飲食服務及建造業的臨時僱員(即按日僱用或僱用期少於60天的短期僱員),由於僱員流動性較大,僱主不論參加強積金行業計劃或集成信託計劃,也須於10天內為兼職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供款。
求職者3個注意
大家在接受聘用時,要注意以下3點:
1.要考慮該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條件、薪酬褔利及訓練機會等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
2.兼職工可向僱主要求訂立書面僱傭合約,雖然僱傭合約以口頭或書面訂立都可以,但書面僱傭合約可清楚列明僱傭條件,有助減少將來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3.要保留一份書面僱傭合約或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以備不時之需。
備註:大家可透過下列渠道查詢有關香港法定勞工權益的疑問
勞工處
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2717 1771
網址:
www.labour.gov.hk
積金局
熱線:2918 0102
網址:
www.mpfa.org.hk
搵兼職工渠道
Recruit招聘網站:
www.recruit.com.hk
政府兼職職位:
www.csb.gov.hk
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
www2.job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