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大家都覺得必須在交還公屋給房署前全屋還原?是不知道抑或很難符合房署的要求? 我認為尤其可以爭取保留狀況不錯的櫥櫃, 一來不需要花錢還原做不受歡迎的灶頭及洗碗盤, 二來可以支持環保。 如果下手住客節儉而不拆除原裝灶頭, 我相信該住客看見是櫥櫃會更開心。
請大家仔細閱讀圖中文字...我只想告訴大家...其實房署在立法會一直都向議員聲稱, 他們的政策是盡量保留租客留下來的廚櫃等固定裝置,當然,他們會確認該些裝置是安全的。
事實上, 房署講一套, 做一套, 他們根本不會嘗試保留該些裝置, 只會叫租客拆除該些裝置。
(代發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