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4 16:51:00 HKT
店舖阻街定額罰款1,500元新例今起實施,除了旺角花墟等5處「具地區特色」的地點可獲酌情處理,其餘地區的店舖或將貨物延伸出舖面擺賣即算違法。被視為四大阻街黑點深水埗大南街、桂林街、基隆街及北河街今早有食環署職員到場巡查,多間店舖「中招」即時被罰,有商戶炮轟署方執法標準不清晰,執法過嚴亦影響他們做生意。
在大南街開業多年的雜貨店萬興隆今早開店不久即被票控,負責人石先生不忿食環署雖然早前有人到場宣傳新例,他曾指著店舖外約一尺的擺貨位向對方查詢是否符合新例,但對方不置可否,「佢哋比個signal(指示)唔夠清晰,我問佢整咁貼得唔得呢,佢又冇出聲。」他稱以為貨物沒有擺得太出、加上齊齊整整盡量貼舖,自以為沒有違例,對被票控感到無奈。
石先生稱區內多長者,其店舖位較高,故在門外加建半級木梯,又將貨物放在門口方便長者,並非刻意違法,又不滿部分地區獲酌情處理,但深水埗的商舖卻要一刀切,有違公平。
萬興隆旁邊一間賣涼蓆的店舖亦因貨架向行人路伸出約一尺而被罰款,負責人陳女士甚為勞氣批評檢控標準不清晰,「佢鍾意㗎咋,頭先有兩個(食環職員)仲話『幾好吖,應該唔使做啦!』咁佢兩個行過,後尾就有人嚟做(執法)喇!」她指今早一直無生意做,又解釋若不將貨品擺出來,顧客「睇唔到」便不會購物。
有菜檔被檢控後則冒險繼續在行人路擺攤,負責人陳女士擺檔只為「搵餐食」,又要交租又要出人工壓力很大,今早被罰款1,500元相當於幾餐開支,「咁樣搞一搞,我哋都唔使做生意。」在深水埗居住逾半世紀的李先生則認為當局只是做「大龍鳳」,因店舖阻街問題存在多年,相信今次是因推行新例才嚴例執法。他指其實街邊排檔更阻街,行人經常被迫走出馬路,「我唔明幾十年問題點解依家先做?我睇你會做幾耐。」
根據法例,店舖於營業範圍外擺濕貨雜貨、加設層架擺放商品,或加裝簷篷延伸營業範圍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5,000元,但過去處理案件的法律程序往往需時一至兩個月,法庭判罰亦偏低,立法會3月就通過《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允許執法部門即時可向阻街店舖發出1,500元的定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