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增加興建公屋之比例與進度,讓基層免除住屋開支對市民的壓逼
過去幾年,私人樓宇租金過去不斷上升,租金只加不減,一家四、五口,仍居住在五,六千元租金,但只得百多呎的空間司空見慣。N 無人士早已因香港房屋政策失策,被迫捱租金昂貴,有些人更用以收入一半用作交租。政府早已對這些N 無人士有所虧欠,最近爆出政府向鄉紳跪低,無法興建14000個公屋單位,根本無心舒緩基層住屋壓力。
另一方面,過去多年來的財政預算,早已重富輕貧,領取N無人士津貼者,與公屋居民均是基層居民。今年財政預算竟不再為公屋家庭提供租金措拖,九月更要面對加租都的壓力,我們要求檢討公屋租金基制之餘,亦應舒緩公屋居民的租金壓力,N無人士租金津貼亦應保留。政府應雙管齊下,實施租金管制,加快興建公屋才是治本之法!
政府不斷推說市區土地不夠,需要開發新市鎮建設公屋;然而,香港土地不患寡,實患不均。已無法耕作復原的棕地、私人遊樂場條例出租用地、拍賣流標地、市區重建地,都是政府可以掌控使用的土地。但政府卻選擇對寮屋戶、農戶、基層市民開刀,造成虛假矛盾,城鄉對立,最終仍然沒有解決問題。住屋是人權的基本,因此在土地分配的優先權上,確保有足夠基層住屋,是重中之重。就著公屋倡議,聯席要求:
1)收回私人會所用地、棕地、流標地,並利用市區重建局收回的舊區土地等,優先規劃基層住屋;
2)重新評估未來公營房屋真實需求,制定適切的興建基層房屋策略,思考其他類型社會房屋;
3)土地資源規劃充分諮詢,與民共議,並開放討論民間由下而上規劃方案;
4)開放民間團體申請空置土地及建築物資源,於民間團體一起商討如何
5)改革並透明化公屋編配制度,取消單身人士計分制等分化政策
6)反對公共資產私有化,反對出售公屋及將房委商場等資產外判管理,要求保留街市等基層消費場所
7)制定「解決劏房問題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