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賣公產 納稅人埋單
單單靠推行綠置居或者昔日的租置計劃,其實並不能夠做到全面私有化,除非政府實行團結香港基金的建議,購買公營房屋單位者日後補地價時,只需要支付出售單位當日的「成本價」,這樣便可以大大減低公營房屋的補地價門檻,讓更多的居屋或資助房屋,變成不折不扣的私樓。
以這種方式推行的置業補貼,最終會成為推動私人租賃市場租金暴漲的助燃劑。一眾納稅人辛辛苦苦工作,原先繳稅得以換取的房屋福利及保障,最後變成為房地產商打工。倫敦的例子告訴我們,透過政府補貼地價而向私人發展商賣樓、或者是提供租金補貼的行為,最終都是由納稅人埋單,承擔隨之而來的高租金、高房價的惡果。根據英國全國住房聯盟 (National Housing Federation) 的研究,單單在 2016 年,英國的納稅人便已經向私人業主「進貢」高達93億鎊的房屋福利,當中有超過 40% 的政府資助,是直接落入私人大業主的口袋。
經濟學者 Thomas Piketty 就在其《廿一世紀資本論》提及過,現時社會問題的根源,在於房產租金資本的收入遠遠高於經濟的增長,更不用說工人的工資了。利之所在,導致巴塞隆拿和柏林亦不得不立法禁止 Airbnb 出租整幢物業,因為租金實在是太昂貴了。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解決住房可負擔問題的出路,絕非是給予公屋與居屋居民「分一杯羹」的機會,而進一步令坐擁房產者食利的回報暴漲,與國家經濟成長的幅度拉得更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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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圖表顯示,過去十年香港透過樓宇買賣的資本累積回報遠高於 GDP 增長,印證 Thomas Piketty r>g 的理論假設。資料來源:差餉物業估價署、世界銀行
三)權利變選擇 上樓變樂透
當公屋的數量不再增多,甚至是越來越少時,能夠上樓就好像「中六合彩」一樣,當年能夠上到華富邨或者是蘇屋邨的居民,都應該是這樣想,只不過現在不是1960年,而是2017年。
能夠安撫一眾心急上樓或置業者的講法,自然是強調政府會給予市民「選擇」。倫敦的做法就是為當地市鎮公寓引入一套「選擇為本」的分配制度 (Choice-based lettings system) ,讓一眾「顧客」可以「自由選擇」住哪裡,不用再被昔日千瘡百孔的中央分配制度所縛─只不過必須同時引入複雜的計分制度,在數量極其有限的市鎮公寓或者是社會房屋之中,區分申請者有多需要一間住房。
這和一些團體鼓吹公屋私有化可以「解決資源錯配」的講法如出一轍,都是強調有選擇─不過他們沒有說清楚的,是當公屋變成綠置居,開啟全面私有化的序幕後,市民只能夠得到類似買六合彩可以揀數字的那種「選擇」。
置業上樓皆成空,唯有獨自租貴房。這是筆者對香港房屋政策「遠景」的最大擔憂。
延伸閱讀:
Minton, A. (2017). Big Capital: Who Is London For? London: Penguin Boo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