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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戶遭逼簽不公平租約 團體冀地監局嚴厲監管
劏房戶面對不公平租約條款,關注團體批評政府執法不力。關注基層住屋聯席、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及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等今(1日)分別到灣仔地產代理監管局及長沙灣的差餉物業估價署請願,要求監管局確切履行其監管角色,以及敦促估價署積極執法,確保現時租約符合《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表示,公屋興建出現大落後,以致輪候公屋數字直逼28萬,一般申請者平均需要輪候時間長達5.1年,迫使基層市民入住劏房等不適切房屋。而團體多年來發現不少基層因欠缺住屋選擇而面對惡劣的居住環境,更要簽上多項不公平條款,例如列明出租人有權斷水電、有權破門丟棄租客物品、以及列明若政府收地或發展商收樓,出租人將終止租約並不作任何補償等。

組織幹事任真表示現行租約條款內容不一,市面有不少租約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供電則例》、《水務設施規例》等條例。她直斥政府部門對以上情況坐視不理,變相縱容業主濫收水電及大幅加租。

她指出地產代理監管局理應負責規管地產代理及其從業員遵守《地產代理條例》及其《操守守則》,而差餉物業估價署職能包括執行其《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及批署新租出及重訂租約通知書,該署亦提供由租務主任負責的調解服務。但她形容現行租務主任的調解服務時間與機制不切合實際所需,時間僅限於平日辦公時間,而且調解機制過於被動,未能協助一般平日需要工作的市民,功能形同虛設。


團體到地產代理監管局,要求監管局確切履行其監管角色。


團體亦到差餉物業估價署進行請願,冀積極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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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租住合約泛濫,地監局估價署坐視不理】

基層市民在欠缺住屋選擇及議價能力下往往受盡壓迫。住戶不僅居住環境惡劣,卻需付上與豪宅呎價相若的租金,還要被迫簽上不公平條款,構成重大精神壓力。

地產代理監管局負責規管地產代理及其從業員遵守《地產代理條例》及其《操守守則》,《操守守則》列明「地產代理和營業員在執業時必須避免從事可能觸犯法律的活動」及「地產代理和營業員應掌握有關的一切法律、政府規例,及地產市場的重要事實和發展,以便能盡責地向客戶提供意見」。但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任真批評,現行租約條款內容不一,市面上更有不少租約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供電則例》、《水務設施規例》等條例。

此外,差餉物業估價署職能包括執行其《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及批署新租出及重訂租約通知書,該署亦提供由租務主任負責的調解服務。而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任真表示,現行租務主任的調解服務時間與機制不切合實際所需,時間僅限於平日辦公時間,而且調解機制過於被動,未能協助一般平日需要工作的市民,功能形同虛設。另外,該署亦未能有效執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縱容現時租約容許的違法行為,壓迫基層租戶。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與不同地區的劏房戶於2018年6月1日早上,一行三十人分別於灣仔的地產代理監管局,及長沙灣的差餉物業估價署進行請願行動,分別於地產代理監管局及差餉物業估價署門外嗌口號,進行集體行動並遞交請願信,聯席要求:


1. 促請地產代理監管局履行其監管角色,確保地產從業員訂立合法公平租約
2. 促請差餉物業估價署積極執法,確保現時租約符合《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3. 促請差餉物業估價署檢討租務主任服務時間及機制
4. 建議考慮引入標準平等合法租約,保障現時業主及租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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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多年來發現不少基層因欠缺住屋選擇而面對惡劣的居住環境,更要簽上多項不公平條款,例如列明出租人有權斷水電、有權破門丟棄租客物品、以及列明若政府收地或發展商收樓,出租人將終止租約並不作任何補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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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族群更見可憐, 上樓簡直是遙遙無期。
業主一句加租, 節衣縮食也追不上加租的厲害, 奈何租金處處高昂, 只有越搬越細越租越貴, 唯有不變應萬變, 頂得一日得一日, 但求身體健康無病無痛, 工作如常。
U0183 市1
2006年 取藍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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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族群更見可憐, 上樓簡直是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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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樂業,祝各位早日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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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得劏房預咗吳公平!
大媽吾好隨地屙屎。屙完屎要抆屎。 香港太多人。大陸佬  大媽吾好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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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的組合屋將會由關愛基金出資興建,總撥款3570萬元,即每間組合屋的建造成本約40萬元。

外界關注,有關地皮只有兩年租約,即是說組合屋可能只能在原址使用兩年,要用3000幾萬興建,是否物有所值。

政府說,組合屋可以拆遷重用,認為成本不高。有立法會議員說,組合屋可以讓政府「買時間」興建公營房屋,紓緩基層市民的上樓壓力,原則上值得支持,但擔心由關愛基金出資興建,會引起資源分配問題。
http://news.rthk.hk/rthk/ch/news...id=3&share=facebook
記者林漢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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