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本港基建與民生 » 土地&住屋 » 劏房戶的無間地獄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劏房戶的無間地獄

廿一世紀的香港,有人要住進與監獄囚倉人均標準空間相若的違法劏房,並隨時會受他人以縱火、拆屋等手段迫遷。在沒有安置協助下,無奈搬到另一違法劏房,被當成人球踢來踢去的流浪生活,每月每天在香港發生。

居民成政府與業主角力的炮灰


房屋問題一直是香港政府的憂患,但他們在打擊非法僭建單位的同時,也令市民陷入困境。因經濟能力所限,他們住進租金便宜的不適切居所。一旦被政府發現非法僭建地方發出「清拆令」,就會受業主迫遷。他們往往因沒有收到業主的「收樓令」或政府的「封閉令」,而未能獲恰當安置措施,只能搬到另一違法劏房,跌入惡性輪迴中。

有租戶看上僭建劏房的租金相宜,在不知情下住入僭建單位,葵涌街坊黃小姐坦言,「見(劏房)價錢比出面私樓價平一半,保安ok,安全問題ok就住,唔知係僭建屋。」

2015年榮豐工業大廈劏房戶被迫遷,到屋宇署抗議要求先安置後清拆

黃小姐與母親及妹妹一家三口住在昌偉大廈一間私人樓宇的劏房,單位內一劏8戶。她住在劏房內已有六年多,直至去年收到業主通知單位內有僭建,需要清拆並要求她們遷出。她指當時因經濟考慮不想搬,「媽媽一個月只有一萬多工資,我喺廣州讀大學,妹妹又仲番緊學⋯⋯」

至2018年3月,業主一再通知黃小姐搬離劏房。她們多次要求業主申請「收樓令」,以便她們能入住政府臨時收容中心,但遭拒絕。後經警方及社工介入,才能迫業主出「收樓令」,每戶居民亦需賠償$1100訟費。

在收樓期間,一些居民會請假看守住所。生怕人不在,業主便會清拆單位設施。負責黃小姐個案的社工形容處理被迫遷居民是勞民傷財的過程,「用咗好多社會資源,浪費好多資源同人手」。她描述指,「(街坊)驚業主拆哂啲野啦,咁又要報警,警察上門會叫屋宇署,屋宇署會叫工程師上門勘察房屋有無即時危險⋯⋯」

舊制未改 不合時宜

政府近年大力打擊僭建及違法單位,包括工廈、天台屋、平台僭建劏房。他們向這些不適切居所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把建築物復原,惟未有合時宜的措施配合執法行動。

政府自2002年起放寛寮屋及天台屋清拆居民資格,居民如能證明在公佈清拆計劃前兩年已在該寮屋或天台屋居住,並符合入住公屋的準則,便可即時獲編配資格。但房委會租住房屋小組委員會已多年來未就安置政策再作檢討。

過往的安置政策適用於16年前的香港,今天社會上住屋類型有所變化,但安置政策仍未有就違法工廈及僭建單位訂立清晰的條文。

2017年致華工業大廈多個工廈劏房戶被迫遷

政府加強執法 安置措施照舊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洪一蘭解釋,現時政府會對工廈、天台屋、私人平台等違法僭建單位發出「清拆令」,居民需得到由業主向法庭申請的「收樓令」或由政府發出的「封閉令」,才能獲得入住政府臨時收容中心及啟動「安置程序」。

受影響居民入住收容中心滿3個月,及被通過「無家可歸審核」,又符合公屋申請資格,便可有機會安排入住位於屯門寶田中轉屋,繼而輪候上公屋。

但收容中心居民住滿三個月後也未必會收到「無家可歸審核」結果及獲得安置。據聯盟於本月9日發表的「受執法影響的不適切居所居民對安置政策的意見」調查可見,24名被迫遷的居民中,只有一半人士獲入住臨時收容中心的資格,最後能入住公屋的更只有一人。

現住在收容中心將近一個半月的黃小姐指,收容中心內有居民住滿三個月未獲審查通知,亦有居民住了五、六個月仍未排到上中轉房屋。

臨時收容中心環境並不理想本帖最後由 folee2008 於 2018-09-15 09:30:24 編輯
2004-10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為何未能入住收容中心?

一年前葵涌致華工業大廈劏房業主收到「清拆令」後,居民遭業主拆樓迫遷,向政府部門求助。政府視之為業主跟租客的私人租務糾紛,幾乎沒有發出「封閉令」介入及調停迫遷情況。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譚潔瑩指,政府希望業主跟租客「自己拆得掂就最好」。她指責政府不理會業主以和平抑或衝突的方式解決問題,逃避負上安置責任。

屋宇署既不認為有發出「封閉令」的必要,加上業主態度強硬,不願單方面發出「收樓令」,使居民被迫遷且未得到安置,成最大的輸家。

政府執法要求清拆不適切居所時控告業主,但又沒有合適的安置政策,變相把迫遷壓力轉嫁居民。譚潔瑩建議政府在未有完善安置政策前,應暫緩打擊沒有即時危險的不適切居所,並放寬讓收到政府清拆命令的住戶都能獲安置資格。

位於屯門寶田的中轉屋,入住率達八至九成,至於位於葵涌石籬的另一中轉屋,空置率則達七成。但現時政府只安排輪候公屋的居民暫住寶田的中轉屋。有指政府因計劃在2020年把石籬中轉屋改建成公屋,因此不再接收入住申請。洪一蘭認為兩者並無衝突,指仍能開放中轉屋予市民居住。

政府大力打擊違法的不適切居所,著力打造宜居城市,美化小城在國際大都的形象。但在粗疏的安置措施下,卻讓人質疑政府關心的是港人的居住環境,抑或是執法數字與國際地位。


2004-10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政府安置失策 工廈劏房難遏



近年香港房屋問題嚴峻,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數超過二十六萬,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已超出五年,令劏房需求日益增加。現時私人樓宇住宅及劏房的租金不斷上升,愈來愈多基層在沒有選擇之下,租住隨時面臨清拆迫遷風險的工廈、天台屋、平台僭建劏房單位等。

工廈居民可以說是「隱居」的一群,並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之下入住工廈單位,既有分間劏房、亦有迷你倉等,居住環境參差,形形式式的單位都重門深鎖,即使上門亦難以接觸,一方面工廈的「門中門」加上厚身牆,隔音更勝一般私樓劏房;另一方面,租客即使聽到亦不敢開門,深怕遇上消防、屋宇署的巡查,最終落得迫遷的命運。然而,政府自二○一二年起卻明言要針對工廈和其他違法僭建單位加強採取執法行動,受政府清拆行動影響的住戶以倍數上升,而大部分遷拆戶在政策漏洞之下並未獲得妥善的安置。

政府對違例使用或僭建單位進行執法實屬無可厚非,但是在整體房屋問題的困擾下,基層居於工廈劏房等單位實在是迫於無奈。政府部門之間如果各自為政,單純執法而漠視內裏居民面臨無家可歸的情況,最終只是「無眼屎,乾淨盲」,眼不見為乾淨,基層居民只會由一棟工廈搬到另一棟工廈,於工廈劏房之間「無限輪迴」,政策上存在漏洞,問題沒有解決,屋宇署有關工廈劏房宣傳小冊子所謂的「保障住戶安全」只是空口說白話。

現時,政府只沿用過往對於寮屋居民的安置政策來處理工廈居民,對於受政府執法行動影響的住戶,獲得安置資格後,必須先入住位於屯門寶田或大澳的臨時收容中心,居住滿三個月,及被通過「無家可歸審核」,並符合公屋申請資格,才有機會安排入住中轉屋,以上是最順利的程序,然而,先撇下臨時收容中心的環境惡劣問題,即使居民願意入住臨時收容中心,需要先得到屋宇署發出「封閉令」或由業主申請「收樓令」,方可啟動安置程序。

若然屋宇署不進一步發出命令,或業主不願花一筆費用來進行繁複的法律程序,居民根本無可能在現行政策規定下獲得「安置」,過往即使業主最後願意向法庭申請收樓令,過程通常都需要經過長時間及多番交涉,幾經困難才有機會讓居民進入安置程序及入住臨時收容中心,因此所謂對無家可歸人士的「安置」並不一定能發生。現時安置程序上的漏洞讓政府輕易跳過安置責任,安置措施更是形同虛設,對於近年多變的不適切居所居民的狀況難以回應,受執法影響的居民,有關安置安排未受保障。

政府自二○○二年放寬寮屋及天台屋清拆居民安置資格後,已多年未就安置政策作檢討。而過往安置政策只包含寮屋及天台屋,卻未有因應近年社會上的住屋類型變化,就違法工廈住宅或僭建單位訂立清晰的政策條文,變得不合時宜及難以應用,更未配合近年大規模執法行動,因而為受影響居民提供適切支援。

要解決工廈違規問題,建議政府必須先全面檢討安置政策才是治本方案,並盡快進行公眾諮詢,向可能受影響的住戶徵求意見,政府才可制訂目標,具體作出政策規劃及財政安排,從根本改善現時形同虛設的安置政策。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吳堃廉

2004-10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工業式微欠配套 工廈淪僭建樂園





1/2





香港昔日是工業中心,密集的工業大廈曾經為一代香港人提供工作崗位,但隨着本港經濟起飛及轉型,工業開始式微,不少工廈亦失去原本用途。香港地少人多,土地短缺下,工廈由於面積較大,承載能力亦比一般住宅多出一倍至數倍,消防系統亦完善,原本是改建作臨時住所的好選擇,然而政府卻缺乏政策配套,結果好事做不成,反令工廈淪為僭建樂園。



目前不少工廈內出現未經批准自行改建的劏房,甚至是各式各樣的改建,例如作為大型派對場地、食肆或者Band房等。其實按工廈現有的設備,如之前提及的承載力、消防系統,以及通風系統、電力供應等,從技術角度考慮,只要規劃得當是無問題。

不過,現時最大問題是未有相關法例監管下,改建者貪圖方便,導致往往出事收場,好似《東方日報》早前報道,有人擅自拆走防火門換上玻璃門,或者將多個單位打通改做寫字樓,前者有可能違反《消防條例》,後者更有機會危及主力牆,情況令人汗顏。

我建議,政府應修例容許工廈改建,尤其是改作劏房紓緩房屋供應短缺,但同時必須建立監察機制,特別需要留意供水可能不足的問題,如此改善既可望整頓工廈僭建歪風,同時亦能解決市民住屋困難的苦況。

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
2004-10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歡樂香江幸運星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點會有人唔知情而租住非法劏房 多數是貪平搏上樓 租客不遁正當手續查册($15?) 簽租約打厘印 改建工厦做劏房成本高無利可圖 只有盼有捐助才能成事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