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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講到咁,咁無野好講啦,講真,一對年輕夫妻會生一個小朋友既機會係大好多好多,已經生左果啲又或者...
ccu 發表於 2013-6-16 21:23:08


如你所說,年青夫婦就應該派一房單位,那中年/老年夫婦就應該2/3人單位。

甘樣只會做成年齡岐視及更大的社會分化。


乜野係有需要人士?我都係有需要人士
ccu 發表於 2013-6-16 21:24:27


2 人派 2/3 人單位已經很合理。
其實已經預左會多一個人,否則係可以派1/2人單位比你。本帖最後由 FaFa@啟晴 於 2013-6-17 00:09:09 編輯


算啦,求其有瓦遮頭咪算囉,最多咪屈膝而訓,鬼叫自己無能力買樓咩,係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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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派 2/3 人單位已經很合理。
FaFa@啟晴 發表於 2013-6-16 21:28:26

咁如果我生左一個,又為何不能搬遷去3-4人單位?咁樣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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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派 2/3 人單位已經很合理。
FaFa@啟晴 發表於 2013-6-16 21:28:26

我指上左樓後先生小朋友,為何不能調去3-4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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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6# FaFa@啟晴
13年3月1step3  4日step4 8日收信啟晴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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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如果我生左一個,又為何不能搬遷去3-4人單位?咁樣不合理
ccu 發表於 2013-6-16 21:30:25


「紓緩擠迫調遷計劃」旨在協助現居於擠迫單位的公屋租戶改善居住環境。在資源許可下,這涵蓋全港的計劃每年會推出大約一至兩次;凡居住密度低於每人5.5平方米 (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 的公屋租戶,均可申請調遷到較寬敞的單位。我們會先按合資格申請租戶的居住密度,決定他們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 (即居住密度最高的家庭首先選樓)。若居住密度相同,則以人數較多的家庭為先。如兩者相同,則以現時居所租賃期較長之家庭為先。如三者皆相同時,則以抽籤方法決定選樓次序。


需按密度計算,呢個係房署標準亦係公屋住戶的守則。


算啦,不爭論,窮人只好接受殘酷社會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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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試下叫特首和高官住不超過每人七平方米既屋,睇下佢地會不會反左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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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窮,所以我接受呢個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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