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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
可否養狗,點解人地公屋可以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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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養狗
*~在晴朗的天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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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 davis_mav


   人地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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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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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0 12 申請擴2(天倫樂)G1271
2011 08 收藍卡
2013 06 step1
2013 09 審查
2013 11 step2
2014 10 step3
2014 10 (5夭後)ste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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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3 - G1241xxx ,
Step2, 28/11 step3, 2/12 step4,
派怡明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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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睇到好多公屋都有養狗,點解我不可以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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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睇到好多公屋都有養狗,點解我不可以養?????????
滌滌 發表於 2013-08-26 00:07:49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其他野生/入口動物和馴養農畜一律嚴禁在公屋飼養。

「家庭小寵物」包括時下寵物市場供應的小寵物,而且一般養在籠、展示箱、水族箱或其他特製容器內,例如貓、雀鳥 (鴿子除外)、倉鼠、龍貓、葵鼠、兔子、烏龜、水生動物等。如欲養貓的租戶,應安排貓兒預先接受絕育手術。

房署會採取「可暫准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根據有關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 (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一次過批准,才可繼續飼養狗隻。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租戶如兩次違反飼養狗隻的守則,有關批准便會被撤銷。

由2003年11月1日開始,租戶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在租住單位飼養狗隻或被禁止的動物,將會按扣分制被扣分。
巿2 G1245,12年10月審查,11月超額,13年6月上訴,7月審查,9月2日Step 4,9月4日收信派澤安邨,9月6日拒絕,9月13日Step 2,9月17日Step 3,10月9日Step 4,10月26日收信派德朗 我嚟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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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好想養...我已前隻仔比我教到好乖..但系都系唔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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