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多人拆左,會唔會咁順灘話還原就還原?如果房署執得咁嚴,恐怕又掀訴訟潮
ming518 發表於 2013-09-03 15:19:22
有樣野叫 "合約精神" !
當日拿鎖匙前, 已經帶了上樓睇先, 跟著才落去簽名比錢拿鎖匙!
你唔鍾意個門, 唔鍾意個灶台, 唔鍾意個牆身~~~ 你可以唔簽走人的!
而且"裝修協議書" 係系 "簽租約前" "簽署" 及 "表示明白" !
簽左約 而 "你拆野" 就是 "毀約" !
所以 "訴訟" 係唔會出現的!
房處呢次已經 "裝好晒彈弓" 的啦!
只係睇下你地有無玩野囉!
不過有無同承仔講又是另一回事!
因為承仔可以賺多一水錢!
呢D "自拆行為" 可以尊稱為 "自己打自己" !
房處SURE WIN 的!
大家留意! 張通告講明承仔係唔可以"介紹" / "提議" 你去拆野的!
(即係出左事, 承仔過左海, 唔關佢地事的!)
小心D 字句呀! 句句有意思的!
本帖最後由 關二哥 於 2013-09-03 15:32:49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