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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優先照顧正常家庭,父母+子女
G13239xx 市三 2013.02 藍卡
s1 21/09/2018 @ s2 29/01/2019
s3 20/08/2019 @ s4 22/08/2019
23/08 收信派美柏樓 29/11 收入伙信 10/12 收鎖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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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優先照顧正常家庭,父母+子女 , 點解要比單身人士3年可以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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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8 Eisan


    人家是 "一等公民" , 無計....

一年上樓我都見過
廣東省香港市啟德啟晴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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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政府一成都死、市4人家庭等左快8年、都唔知重要等到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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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誠信有問題,照道理應該一早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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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3年 上唔到樓 都唔好講啦, 重有很多政策都唔得, 好像只得3次機會, 點解無人提議增加機會
增加到5次, 跟著次次派兇宅, 咁就算可以拖長時間, 咁 房署就可以解釋, 係D市民自己唔選囉
因為次數多左, D人就會等下一次
其實我建議, 當去到第2次唔要, 應該雙方坐起來談下, 大家有商有量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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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年間輪侯册條龍長多咗2萬,遲d2-3人會耐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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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只要加3條條文, 就已經解決晒啦!

1) 所有申請人及其家屬, 必須要居港滿7年! 在學18歲學生不可申請一人單位!

2) 如有現居於房處/房協租戶, 入息超過上限, 即時搬出! 取消1.5/2倍/市值租金政策!

3) 所有被發現於本港以外"有物業" 及 "資產" 者, 即時停租約! 並需付上"刑事責任" + "10倍"已享的公屋租金市價金額罰款) !本帖最後由 關二哥 於 2013-09-04 14:42:47 編輯
還我河山 復我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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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幾多都無用, 日日150人來.... 唉.....
還我河山 復我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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