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樓主,如果當日收到簽約書,要另一半簽名,咁點算?
pol 發表於 2013-09-18 04:50:33
其實我唔太明樓主的意思!
當日拿鎖匙簽約, 牆上面都已經貼左紙出來 :
所有家庭成員變動, 加人/減人, 結婚/離婚 等, 當日已經要申報, 而且係即時holdover的!
而家陣你又可以拿到鎖匙, 跟手就講已經簽紙離婚?!?!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1
雖然法律唔係我果皮, 不過..... 你個情況~~~~~~ 請小心 !
請確定係 "拿鎖匙簽約當日" , 你地倆公婆 係 "未上師樓簽文件" 的!
以我理解...... (可能我是錯的!)
如果 日後 發現 有文件上的 "日期chop - 律師見證日期" ,
係在 "拿鎖匙簽約當日" 或之前 .... 你有被要求 "退房" 的 機會 > 99% !
如果我有錯, 請大家指教!
(另外你最安心的, 還是打電話 / 親身上去房處, 找 "高級人士" 問清楚情況! 講清楚所有 "有關時間及日期)
怕你一陣白白花幾萬蚊裝修比下一位租戶啦!
)
本帖最後由 關二哥 於 2013-09-18 09:39:29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