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查閱服務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nt-enquiry-services
- 在7-Eleven或OK便利店便利店查閱租金
- 房委會查租易熱線 2712 0660
- 查租易服務站
-
公屋住戶電子服務「查租易」
-
房署資訊通
繳付租金方法
- 憑「
房署繳費通」電子繳費卡或
房署資訊通到7-11便利店、華潤萬家超級市場、VanGO便利店及OK便利店以現金繳交
- 自動轉帳 (通常在每月3至4號扣數)
- 為綜援住戶直接支付租金
- 繳費靈
- 銀行「網上理財」/「電話理財」
- 銀行「自動櫃員機」
- 屋邨繳費處
-
房署資訊通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ent-payment-methods
繳交租金期限
租約中規定租戶須於每月首日繳交當月租金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0323/whatsnew1.html
房屋署助理署長(屋邨管理一) 李雪崑說,由於這些網絡的租金交收一般約需三天完成,租戶最遲須於月底三個工作天前繳交該月份的租金。
房委會會經手提電話或家居電話向仍未繳交租金的公屋租戶發放溫馨短訊或錄音訊息,提醒戶主繳交租金。這訊息分別在月中及月底向仍未交租的租戶發放,發放時段為下午6:00至10:00。
租金援助計劃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t-assistance-scheme
房屋署處理租戶過期繳交租金的程序
1. 房屋署會於每月第十四日向尚未清繳當月租金的租戶發出欠租通知,提醒他們有關租約的規定。
2. 如住戶在下個月第七日還沒有清繳上月及當月租金,房屋署便會發出欠租警告,提醒住戶如不履行租約規定清繳欠租,可導致租約被終止。
3. 至該月第二十一日,如住戶尚未清繳欠租,房屋署會發出欠租最後警告,促請住戶在四天內清繳欠租。
註:
1. 本文所指的
租金包括
淨額租金連
差餉;
2. 每戶通常獲發兩張「房署繳費通電子繳費卡」;
3. 租約規定租戶須於每月首日繳交租金;
4. 邨辦或房署不會個別通知租戶繳交租金,除非租戶到月中仍未繳交該月份租金;
5. 多繳或預繳租金將保留在租戶的帳戶內,翌月1日自動從帳戶中扣除該月份應繳租金;
6. 租戶若欠繳兩個月租金或連續三個月未能在當月內清繳租金,會根據租約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欠租住戶一個月內遷出單位。租戶可在接信後15日內,以書面向房署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若接獲「遷出通知書」的住戶,在指定遷出日期前清繳欠租,可直接向房署申請撤銷,但為確保住戶明白準時交租的責任,故會要求簽署「準時交租聲明書」;
7. 租戶如有經濟困難,不能應付租金,除可向社會福利署求助,例如申請綜援外,也可向所屬的屋邨辦事處求助,要求安排搬遷至租金較便宜之單位,或申請租金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