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輪候時間由配屋計起 張炳良:會加強宣傳
審計報告批評公屋輪候時間過長,以及監管太過寬鬆,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早公開聆訊。
房屋署定義的所謂「輪候時間」,並非市民入紙登記申請公屋計起,而是輪候人士第一次獲編配房屋計起,申請人有3次選擇權,房署的服務承諾是首次配屋後,申請人平均「三年可上樓」。現時屋署聲稱公屋輪候冊平均輪候上樓時間是2.7年,但審計報告指出撇除長者,一般申請人平均輪候時間是3.01年,已超出當局的承諾。
今早多名立法會議員抨擊一般市民不理解「輪候時間」的定義,不少人以為是入紙申請後計起,詎料配屋前要苦等多年,議員接獲大量求助個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表示未來會加強宣傳「輪候時間」的定義,並承認日常公屋管理有改善空間,包括精簡工作流程、改善部門間協調、提高透明度等,房委會會公平、情理兼備地運用公屋資源,回應市民居住需要。
張炳良續指,房委會有需要慎重檢討富戶政策,房屋署亦會加強前線管理人員偵查,並調派30人到中央小組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資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31125/51933429
咁講法,等左十年,之後接受第一次配屋的人,輪侯時間是 0 年。
由現在開始,所有未獲第一次配房的人,輪侯時間是 0 年。本帖最後由 『找不到北』 於 2013-11-25 12:58:28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