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發生事件,引致警方及社工跟進,最終我極有可能我會删除我老婆户籍及離婚,避免以後有更嚴重的事情發生...
KennySun 發表於 2014-02-24 03:09:52
問題是在警方及社工介入下這特別情況,房署會收回我現有單位再給一個較細單位我嗎
暫時唔會,因你未正式離婚
我是户住,平時照顧兒子都是我,有很多親戚朋友都知道這事實,為什麼是我要走?上法庭如實和法官說,是否我有較大的撫養權機會?
如果有社工跟進,法庭會睇社署報告,先決定判俾父或母,,如果撫養權歸你,咁你同兒子唔需遷出,相反如果撫養權歸太太,你就一定要遷出,即使你唔肯讓間屋俾佢地兩母子,你一人都唔可以住係3-4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