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能售回房委會, 即是業主沒有居住需要(移民,中了六合彩或其他原因), 我認為對業主來說沒問題,
但問題是, "居屋"市價七折, "綠置居"要多少折才能吸引公屋租戶去買"綠置居"? "綠置居"原本是公屋, 間隔超級差,
又只能售回房委, 如果價錢上做不到大折扣, 根本沒有吸引力, 我寧願用綠表在"居屋第二市場"市場去買,
有近港鐵站, 有些在市區中心, 又有康和式/和諧式的"靚則", 只是多付2成(假設綠置居5折), 就可以
有優質居民選擇, 我估計政府對售回房委會的做法不太認同, 政府賣公屋最大原因, 是因為房委會未來的財政
十分緊拙, 所以想出"綠置居"來"吸錢", 房委會有資金之, 就可以有一個長遠的機制去發展公營房屋,
不致缺水, 所以政府一定想辦法去吸引公屋租戶去買公屋, 如果太多限制, 政府是不願意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