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70的劉姓老婦,去年10月8日下午,在北京一餐飲公司樓下,向一名小販打聽附近是否有公共電話時,被樓上一個帶鐵蓋子罩的燈跌下擊中後腦、肩上,然後該燈再滑下壓到右腳踭,頓時感到觸電般的麻痺。當時劉婦看到一部飛馳而過的公安車。她於是將餐飲公司和某省公安廳起訴到法院,向對方索償名譽損失、榮譽損失等1,000億元(人民幣‧下同)。
一審法院認為,劉婦提出的民事訴訟,必須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她雖經法院釋明,仍堅持主張向餐飲公司和公安廳索償1,000億元,超出了基層人民法院級別管轄的範圍,不屬於法院管轄。對劉的起訴,一審法院最終不予受理。
劉婦不服上訴到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案件。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一審法院對劉的起訴,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是正確的。但是一審法院不予受理的說理部份欠妥,劉的起訴是否符合法定立案條件,關鍵點並不在於起訴所涉及的人民法院級別管轄的標準,而是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最終,二審法院駁回劉的上訴,維持一審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劉婦提出1,000億元的天價索賠案,因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她不用交納訴訟費。根據相關規定,非財產案件中,侵害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涉及損害賠償的,賠償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份,按照0.5%交納。因此,如損害賠償達到千億元,訴訟費就要交納5億元。
網民噏乜:
愛沐心生:窮瘋了吧?碰瓷碰到燈上去了。
來電和斷電:暈,損失多少賠多少,1,000億,冥幣嗎?
天下無酸V5:想錢想瘋了吧!!!!
雲南老魚痴:這是濫用訴權的典型表現!法院依法依規裁定不予受理。支持!
風雨無助:讓她先把訴訟費交了。
aahhlong:變老的壞人!
長腿叔叔黑天使: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最愛憑海臨風:不是出發老太太的事情,應該判她的刑,讓她知道信口開河是有代價的!法院不是為她一時興起的念頭開設的!
精裝窩頭:律師怎麼收費?明知打不贏也隨便接。賺取費用嗎?可以從贏取的費用裏扣除啊。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