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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五公屋居民瞞擁物業 罪成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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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收屋
G1324~G1326,13年3月轉家庭隊,五年內育有兩b變擴四,20/9/18 S1, 13/11/18審查, 21/12/18 S2 15/1/2019 S3 16/1/2019 S4
25/1/2019簽約在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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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4   cit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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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     G1361XXX
2014年9月:申請 / 14年11月:藍卡 → 2021年7月中:擴2→市2
2021年7月尾:收審查信 / 8月9日:見主任→8月13日合格
2021年9月6日:首派油麗邨,卓麗樓(凶宅,唔計1次)→9月8日電話❌拒绝❌
2021年9月16日:S2 → 2021年12月29日:S4
2021年12月30日:海達邨,海盛樓~高高層~~~完美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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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兩戶合共五名公屋居民無向房屋署申報擁有物業,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或忽略提供資料而被檢控,兩戶分別被判各人罰款一萬六千及三萬元。房署表示並無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會按富戶政策處理。

各罰1.6萬至3萬元

房署表示,在首宗個案有三名公屋居民填寫入息申報表時,沒有申報他們擁有三個物業及相關收入。他們被控忽略提供入息申報表指明的詳情,違反《房屋條例》,三名被告於四月十一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判他們罰款各人一萬六千元。

在第二宗個案,兩名公屋居民與房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會談時,在資產申報表故意隱瞞聯名擁有一個物業及其淨值。

兩名被告被控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各被罰款三萬元。

房署表示一向致力打擊濫用公屋個案,在公屋住滿十年或以上,每兩年申報入息,若家庭總入息超越資助入息限額,須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繳交雙倍淨額租金的租戶,須於下一個申報周期申報資產;如選擇不申報,或若其家庭資產淨值超越指定資產淨值限額,便要遷出公屋單位。本帖最後由 啟晴鉛居民 於 2016-04-14 12:00:06 編輯
廣東省香港市啟德啟晴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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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入住很好住很開心…希望你們早日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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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太轻了,收屋啦 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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