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6 02:10:00 HKT
領展去年將朗屏街市外判管理,下周圍封街市重新裝修。有經營燒臘檔16年的夫婦,數年前在領展要求下斥資30萬翻新店舖,獲領展加簽5年長約,以償還向銀行借下的裝修費。裝修後至今經營僅年半,便遭領展及外判商以翻新為由逼遷。燒臘檔東主何志鵬指,領展曾口頭承諾讓其經營至租約期滿,今午將在區議員協助下到領展總部要求對話。記者:廖梓霖 何志鵬及梁鳳玲夫婦在朗屏街市15、16號舖經營鵬記燒臘,兩人2000年以月租一萬元,租下街市35號舖,2009年被領展要求遷往1、2號舖,月租暴升至2.6萬元。2014年領展再以豪裝朗屏商場為由,要求其檔位遷出,原址則改裝成行人通道,領展其後開出條件,容許何的檔位遷往街市15、16號舖,但夫婦需斥資30萬元,在舖位鋪設不銹鋼及去水喉,以符合發牌要求。
兩人遂向銀行貸款30萬元,領展再與何志鵬加簽5年租約,並減租至2.4萬元,讓他加長經營期,何稱當時領展承諾5年內不會再逼遷。領展在去年11月將朗屏街市外判予光亮實業有限公司管理,光亮接管街市後,隨即在去年12月出律師信,指街市需翻新,要求鵬記燒臘在今年5月31日遷出。因現時檔位仍與領展有3年半租約,夫婦拒絕搬遷。
何志鵬指其合約尚由領展管理,他曾嘗試與領展談判,對方竟着他向光亮查詢,他再要求光亮對話,光亮負責人則指他須向領展追討。何解釋,目前其借貸仍未還清,已無財力再搬遷經營,強調若領展無合理賠償絕不會遷出。他稱,光亮上周曾指可資助其5萬元搬遷費,他拒絕接受:「逼我拎錢裝修,再搶我搵食工具,當我人球咁拋,我拎番幾萬蚊有乜用?」 根據領展合約,領展單方面與商戶終止合約只需半年通知;但若商戶主動終止合約,則需賠償合約期內全部租金。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指,領展員工曾向何稱5年內不會趕走其檔位,他認為口頭承諾亦具法律效力。黃偉賢今午將與兩人到領展總部交涉。 除鵬記燒臘外,光亮亦已向朗屏街市其他商戶發出律師信,要求各商戶在5月31日前搬遷。發記菜檔菜販余先生透露,現時其菜檔月租1.5萬元,街市翻新後租金最低2.6萬元,不會考慮續租。
領展回應稱,根據租約條款列明,若物業需進行裝修,在給予檔戶6個月通知期的情況下,租約將提前終止,否認曾違反承諾。
朗屏街市資料管理公司:光良實業有限公司現有攤檔:40檔丟空攤檔:34檔圍封後臨時攤檔數目:11檔裝修後攤檔數目:67檔資料來源:光亮實業有限公司、《蘋果》資料室
何志鵬(右)和梁鳳玲(左)夫婦經營燒臘檔16年,最近被領展及外判商以翻新為由逼遷,30萬裝修費無法回本。王心義攝
王心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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