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報告】
【本報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批評政府部門集體失職,11個屋邨、約3萬個公屋戶受害至深,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則堅持無官員需要負個人責任。「鉛居民」昨斥政府毫無悔意兼不負責任,要求政府盡快換水喉,並決定提出民事訴訟,向有關部門索償。惟有法律界人士指,居民需提供醫學證據證明鉛水影響健康,存一定難度。
記者:紀靜雯 譚靜雯
食水苦主大聯盟聯同3名受影響的葵聯邨居民舉行記者會,葵聯邨居民吳太批評,政府在事件上卸責,「搞咗成年,但乜都冇做過」。對於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稱沒有官員要為事件負責,她直斥:「司長話冇人要負責任,咁係咪要我哋自己負責任?因為係我唔小心飲咗你啲水!」
兩歲女停飲鉛水懂說話
吳太表示,去年揭發鉛水事件時,自己曾驗出血鉛超標,其2歲半的女兒的檢測結果雖未有超標,但女兒發展一直遲緩,懷疑是受鉛水影響,「連詞語都講唔到,但停咗飲鉛水3個月後,佢可以講到句子,精靈咗,完全變咗另一個人」。
居民李小姐是長期病患者,一直擔心鉛水影響健康,惟政府只為兒童驗血,對其他居民完全沒有跟進,「報告話係集體失職,點解冇人要負責?」她批評水務署應負最大責任,「佢話認知不足,咁又何必要做水務署?」她認為政府道歉毫無作用,應盡快更換水喉及跟進所有居民健康情況。
食水苦主大聯盟召集人尹兆堅表示,正搜集多個受鉛水影響的個案,律師團隊與他們研究民事索償的理據,包括血鉛超標、購置濾水器的費用等,按不同類型分別入稟法庭,亦計劃申請法援,冀望一年內可進行訴訟。
須有醫學證據證明損失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鉛水報告確認「鉛凶」是使用含鉛焊料,索償對象首先是房署或房委會,與居民為業主及租客的關係,「業主租間屋畀你都要確保石屎唔會冧、啲水飲落去唔會有事」。
承建商、水喉匠等與鉛水邨居民雖然無直接合約關係,但房署與承建商簽訂合約時列明要用無鉛焊料,故居民可向追討承建商、水喉匠等的疏忽責任。不過,他認為,要向相關人士索償最困難之處,在於受鉛水影響的居民需證明損失,包括要提供醫學證據。
鉛水報告建議為全港公共屋邨重新驗水,但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稱,現時無逼切需要為全港屋邨重新驗水,強調新成立的5人專家小組會就驗水方法、水質標準等進行研究,預計在6至9個月提全面驗水方案。
無人問責 市民鬧爆
蘇太︰林鄭應該趁呢個機會落台,跟住宣佈參選特首,咁咪體現問責制囉。咁樣係有承擔,到時可能有人選佢都唔定。
周先生︰政務司長唔係監管整個制度嘅咩?點解會由得個制度腐化?點樣責無旁貸?
盧先生︰佢就講咗個問題,但係責任冇人承擔,咁係好大漏洞。
葉先生︰有制度但係冇被執行好,點解冇人需要負責?
資料來源︰節錄香港電台《千禧年代》內容
本帖最後由 啟晴鉛居民 於 2016-06-02 10:29:32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