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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約不招標 公屋石油氣價高於私樓
議員質疑房署做法 競委會表關注



【明報專訊】房屋署目前有15個公共屋邨使用中央石油氣,其中5屋邨供氣合約將於兩年內到期,但根據現政策,房署僅早年首次招標時以條款確保公屋氣價不高於私人市場,其後每次約滿都與現供應商自動續約;但本報發現,採用中央石油氣的私人屋苑杏花邨,再招標後雖沿用舊供應商,但可獲回贈,最後氣價較公屋便宜逾3%。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房署續約不招標做法不妥,建議競爭事務委員會盡快了解事件。競委會表示關注事件。

記者收集多個公共屋邨、租置屋邨、居屋及私人屋苑的4月及5月的石油氣月結單,發現各屋苑石油氣定價及加價幅度相同,僅每月維修費不同,由每月6.5元至9元不等。由於不同屋苑處理石油氣供應合約手法不同(見上表),部分屋苑即使石油氣單價一樣,居民實質支付費用亦不同。

杏花邨招標後續約獲回扣

記者翻查同屬港島區、同由蜆殼供氣的公屋華富邨與私人屋苑杏花邨的5月石油氣月結單資料,華富邨4月石油氣價為每立方米30.65元,4月23日新價增至31.97元,維修月費9元。杏花邨的氣價及加幅與華富邨相同,但收費單上有石油氣費回扣一欄,回扣幅度約為當月石油氣收費的3%,維修月費為6.5元。以相同石油氣用量計算,杏花邨用戶較華富邨花費更少。

「不知道其他屋苑有氣價優惠,每月只是憑單繳費。」華富邨居民黃小姐指出,入住多年都不知有其他石油氣供應商可選擇,對其他屋苑有氣價優惠感到驚訝。杏花邨業主委員會副主席趙承基表示,在首份供氣合約約滿後重新招標,當時入標公司提供不同優惠條款,包括氣價回贈、管理基金回贈等。他指出,屋苑雖與舊供應商續約,但條款較首份合約佳,現時供應商按屋邨氣價花費回贈「社區改善維修儲備基金」,每年回贈約100萬至200萬元。

房署稱自動續約避供氣中斷

房屋署發言人指出,公共屋邨的供氣合約規定供應商不能收取高於市場水平價格,即不得超過其他中央石油氣用戶包括私樓住戶所支付的價格。在首份中央石油氣合約批出後,會持續監察供應商的服務表現及價格。按現行政策,若供應商在合約期間表現良好,房委會在合約屆滿時與其續約,為期10年。有關續約安排,可避免更換供應商而可能出現暫停供氣及對用戶造成滋擾。

事實上,早於2010年供應商雪佛龍因終止加德士品牌大部分中央石油業務,部分屋苑或屋邨須更換石油氣供應商,包括公屋廣福邨及水邊圍邨,兩屋邨當時在轉換供應商時未有出現供氣中斷。

居於彩園邨30年、使用埃克森美孚供氣的鄧先生指出,供應商由房署選擇,居民即使認為價格較高,亦不能要求改用其他供應商。他指氣價亦不透明,「每次都是收到月結單才知道價格」,若氣價較高,亦難以節省。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房屋署負責為15個屋邨住戶甄選中央石油氣承辦商,但過程中並無爭取氣價回贈等優惠條款,質疑房屋署有否為公屋戶爭取最大的利益。他引述前日與競委會副行政總裁畢仲明會面時指出,競委會對房屋署不招標處理中央石油氣合約表示關注,認為政府雖然豁免不受《競爭條例》監管,競委會未來仍會向房屋署了解有關事宜。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該會工作範圍不包括政府。
本帖最後由 folee2008 於 2016-06-10 09:46:51 編輯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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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助油公司協調價格 競委否決公開氣價

【明報專訊】本港現時並無中央石油氣價格平台,讓用戶掌握不同品牌的石油氣價格變化。有立法會議員今年初要求環境局仿效汽車燃油的「油價計數機」做法,在政府網頁統一公布提供氣價資料。不過,環境局諮詢競爭事務委員會時,競委會擔心有關做法或促進油公司協調價格而否決建議。

雖然燃油及中央石油氣同為油公司的產品,不過兩者的價格透明度大不相同。以汽車燃油為例,消費者不但可到消費者委員會的「油價計數機」網頁比較油價,各大油公司的網頁也有列出資料。相反消費者若想了解不同的中央石油氣價,則要自行向油公司查詢。

鄧家彪促效法「油價計數機」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近年接獲不少中央石油氣用家投訴,指難以比較氣價。消委會為汽車燃油設立「油價計數機」,並實時公布5間油公司的燃油價格,質疑中央石油氣為何不能以用同一方法處理。

其後鄧家彪建議環境局成立追蹤石油氣價格的平台,但被拒絕。環境局解釋,考慮到競委會的意見,當時競委會認為提高石油氣價格透明度,或會讓供應商即時得知對手價格而促進協調,結果或會令消費者面對一個價格更高、更趨一致的市場。

熟悉競爭法的香港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徐家健指出,成立石油氣價格平台並不違反競爭法。他認為平台設置的確有機會方便供應商調整價格而影響競爭,但亦有機會減低用家的格價成本而促進競爭,兩者難以一概而論。

蜆殼擁優先經營權 天平邨居民無選擇

【明報專訊】香港雖然有3間家用中央石油氣供應商,但不少屋邨居民並無選擇,如租置屋邨天平邨業主立案法團發現,房屋署早已跟蜆殼訂明合約,蜆殼取有優先經營權,因而蜆殼每10年須繳交專營權費用回贈居民,惟該業主立案法團於2012年才得悉有關合約內容,於多番爭取下才可取回2012至2024年新合約、共2056萬元的專營權費用,以回贈居民,天平邨業主立案法團秘書潘德榮指2002至2012年的回贈下落不明,他們正向房署追查。

建於1980年代的天平邨,由蜆殼取得該邨的中央石油氣供應專利權,房署其後於2000年出售天平邨,成為租置屋邨;其後與蜆殼續簽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至2012年再簽一份12年合約,至2024年。居民於2002年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關注居民權益。潘德榮指出,2012年跟蜆殼談及續約,查閱資料才得知當年房署跟對方已訂明每10年須更新合約內容,「香港有3間石油氣公司,為何不給我們招標?」、「我們曾想招標,惟房屋署早已跟蜆殼訂明合約有優先經營權,其他公司不願入標」。

02至12年回贈下落不明

潘德榮表示,他們曾嘗試接觸其他兩間石油氣供應商,對方都表示因蜆殼有「優先權」而不會投標,法團唯有與蜆殼續約,而蜆殼向法團繳交2012至2024年、共2056萬元的專營權費用,並將之回饋居民,免收兩個月管理費。過程中他們亦得知2002至2012年亦有專營權費回贈,但下落不明,他們正向房署追查。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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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埋车用啦


政府唔會比小市民選擇。。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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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招標累公屋戶捱貴石油氣 議員促房署交代


鄧家彪希望房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盡快交代事件。(溫國佳/資料圖片)

【on.cc東網專訊】有報道指房屋署無為使用中央石油氣的15個公屋公開招標供氣合約,每次約滿只與原有供應商自動續約,而其他有公開招標的私人屋苑就可獲優惠,令公屋戶需付更貴的石油氣費。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質疑,房署在石油氣合約約滿後不作重新招標,而未能與供應商談判,爭取最高優惠,導致公屋住戶利益受損,要求房署解釋原因。

鄧家彪續指,未來會有數個公屋的石油氣合約到期,冀房署可盡快處理及檢討。他亦已將有關問題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提出,可望在下次會議中討論。鄧亦希望房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盡快交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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