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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媒
[一些關於離婚的迷思與實情:基層婦女的心聲]
文:欣、澄(2016草根媒體實習計劃同學)
0. 開頭
結婚是人生大事,尤其對於傳統的中國婦女,她們盡心照顧家庭,絕不輕易提出離婚。然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外人往往難以理解。在中港婚姻中,夫婦經營關係時,所面對的問題便更多、更複雜。有些人輕易把離婚跟假結婚、假離婚等劃上等號,卻忽略了姊妹在婚姻中可能面對的家暴、小朋友被虐待等一連串的問題。
同根社一向接觸不少離婚的個案。今次特意邀請了一位姊妹 (化名: A),她希望透過講述自己的經歷,幫助其他姊妹了解離婚後可能面對的種種困難。
1. 離婚同居
香港寸金尺土,夫婦如何分居?
根據香港的法例,如果夫婦單方申請離婚,需分居兩年。法庭接納夫婦「同住不同食」的分居模式,意思是夫婦二人住在同一單位,但要證明他們分開處理日常生活 (包括分開吃飯、洗衣服、睡覺、財政獨立等)。A無法負擔昂貴租金,所以在申請離婚之前,留在本來的公屋單位,與丈夫同住。同一屋簷下,她坦言洗衣服的時候,丈夫會把自己的衣服都倒進洗衣機,令她感覺尷尬。
2. 法律程序
向法庭申請離婚的程序有多複雜?
除了有關法律對夫婦分居的要求外,對於基層婦女來說,處理離婚程序是另一個難題。申請人需要向法庭以及法律援助署等部門,遞交不同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打官司的過程中,申請人亦要寫申述書,向法庭仔細地解釋自己案件的情況,離婚的原因等等,每一次也需要經過多個小時的寫、改、再寫、再改的過程。受訪姊妹A表示,每當她需要再憶述當中的細節還是會很傷痛,為了不讓小朋友看到母親哭泣,A都會選擇在深夜的時候 ,獨自寫這些冗長的申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