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8 12:12:00 HKT
養兒真的可以防老?四川彭州隆豐鎮文家村就有73歲老婦,狀告自己兩個兒子及兩個女兒,不但要求他們按月給予口糧作贍養她之用,還着子女逢年過節要常回家探望她。該案日前在村內一塊田地中開庭,雙方均有到場。
這名73歲老婦,名叫林秀芝,其夫2009年去世後,她便開始隨次子游全生活。但因婆媳關係,雙方鬧得不開心。她隨後一個人到附近的廟子中生活了6年。直到今年6月,因為腿腳有病,她回到兒子家中。媳婦卻把她送到兩個女兒家中。村委會多次調解無果,老人向法院起訴4名子女。
林秀芝的訴求十分簡單:兩兒兩女每人每月各付贍養費100元人民幣,生病住院的費用及去世後的喪葬費由4人分攤;林秀芝的承包田由長子游貴耕種,每月給她大米30公斤;要求隨長子游貴生活,並由他提供住房。此外,林秀芝明確要求在她的生日和法定假日時,4個子女必須回家探望。如遇生病,兒女必須輪流照料。
4名子女對贍養費和大米均無太大異議,但在母親由誰照顧的問題上出現分歧。游貴建議將母親送去養老院,費用由4兄妹出錢。小兒子游全則建議母親由4兄妹輪流照顧,或者送養老院。不過,兩名妹妹堅決不同意讓母親進養老院,「我們丟不起這個人。媽媽願意跟到大哥生活,就應該由大哥家照顧,我們每個月出錢就是。」然而,游貴並不信任兄弟姐妹,「上次媽治病的錢,都是我墊的,到現在都還沒給我。」
主審法官祝增巧把此次庭審設在田地中,「為的是村民都能旁聽。」村民李女士說,她印像最深的是不管有沒有拿到家產,兒女都要養老人,出嫁後的女兒也不例外,「真該讓兒女們都來聽一聽。」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和調解後,4名兒女仍未達成一致意見,他們都願出錢,但卻不肯把老人接到自己家中照顧。據法官透露,該案將於本月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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