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該曬啊!好清晰
另外都想問一問申請人係咪一定要公屋戶主本人?其中一個家庭成員可否做申請人?(公屋戶...
Ccleung 發表於 2016-10-24 00:51:05 原文
綠表一定系户主做申請人,家庭成員將來揀樓時可一併加入成為联名業主(即法律上做既長命契),好處系將來任何一方過生,剩下既一方會無條件去承受間屋既所有業權,否則要到高院遺產承辦處去攪手續
不好處系其中一方將來發達再買樓時,不能享有現時既第二级標準税率
本帖最後由 angella 於 2016-10-24 07:26:24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