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稱,內地政府明年初將接受新一輪香港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來港。
內地政府將於明年1月16日開始接受新一輪「超齡子女」申請,申請人的親生父母需於1996年12月31日或之前首次取得香港身分證。內地公安部指合資格人士可以根據受理日期向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相關申請。內地部門現正處理申請人親生父母於1992年前首次取得香港身分證的申請。
內地政府表示,相關安排自2011年4月實施至今,申請和審批情況基本順利,申請人如合資格亦已陸續獲批到港與父母團聚。內地政府亦稱將會接工作進度審核其他合資格申請,希望合資格人士可以盡快到香港與父母團聚。
特區政府表示,會就上述安排與內地部門持續溝通,亦指出上述安排為中央政府回應港人及其在內地超齡子女,希望在香港團聚的訴求而制定的。合資格申請人需要在親生父母在2001年11月1日或之前首次取得香港身分證時未滿14周歲的內地居民,申請人的親生父母亦需要在2011年4月1日前仍在香港定居,便可以申請單程證到香港與父母團聚。